佛山工伤职业康复费申领指南/佛山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办理资料
(一)正常(伤后参保)待遇核发:
1.《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3.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病历;
5.工伤职工的就医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6.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材料;7.《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8.《佛山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延期申请表》;
9.《佛山市工伤保险康复医疗费用记账结算通知单》;
10.《工伤认定书》;
11.收款帐户资料;
12.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13.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14.公安部门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赔偿证明材料;
15.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二)旧伤复发待遇核发:
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2.《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4.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
5.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病历;
6.工伤职工的就医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7.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材料;
8.《工伤认定书》;
9.《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10.《佛山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延期申请表》;
11.《佛山市工伤保险康复医疗费用记账结算通知单》;
12.收款帐户资料;
13.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三)先行支付待遇核发: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2.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3.《工伤认定书》;
4.《佛山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5.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6.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
8.代理人与伤者亲属关系证明;
9.申请人接收先行支付费用的银行账户资料;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资料;
11.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
1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13.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
1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病历;
15.工伤职工的就医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16.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17.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18.公安部门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赔偿证明材料;
19.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0.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21.《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22.《佛山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延期申请表》;
2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到禅城区社保局办理;其他人员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窗口办理程流程
1.申请人把资料送交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局或办事处待遇窗口,窗口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1.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2.工作人员根据审核和批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申请人领取结果;办结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网络办理流程
1、办事人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市分厅进行在线提出申请;
2、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短信通知办事人;
3、办事人带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窗口提交;
4、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办结,短信通知办事人;
5、办事人到社保窗口领取结果。
权力运行流程
1.经受理的事项,由参保人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或办事处经办人员初核、复核,分局、办事处主管领导或区局审核;
2.审批通过后可以转诊转院治疗。
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医疗诊断证明书;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6、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出院小结;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
10、《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
1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佛山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办理材料
1、《××区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诊断证明等原件;
3、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佛山市工伤保险核发办理条件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1至10级伤残人员、护理费人员、旧伤复发人员、工伤康复人员、安装辅助器具人员等。
佛山市申领辅助器具费用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
7、《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辅助器具审批表》原件;
8、《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辅助器具验收表》原件。
9、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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