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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积分入住公租房申请指南/2020年第四季度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入户名单公示

时间:2020-09-22     人气:1602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条件:  市民积分入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持南海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经本人申请。  2.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缴纳的证明,申请家庭当年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条件:

  市民积分入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持南海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经本人申请。

  2.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缴纳的证明,申请家庭当年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

  所需材料:

  必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住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申请人、随迁家属的户口簿、结婚证);

  5、连续3年在本市全额缴纳社保证明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缴纳的证明;

  6、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无房产承诺书;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具体可参考《2019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1、向其居住地或就业地的村(居)新市民积分窗提交申请、积分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申请时间为全年。

  2、区积分办在受理后的下一季度公布入住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登录南海一点通查询,由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结果及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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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南海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顺德区取得新市民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经自愿申报、核查评分、综合审核,2019年第四季度有694名新市民符合入户顺德资格,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五楼。

  邮编:528333

  电话:22832729、22832731

  附件下载:顺德区2019年第四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合格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顺德区流管办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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