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顺德区养老保险省内转出办理须知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确定缴费方式。
推荐阅读》》》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参保人离开顺德在省内外市就业参保的,可按以下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一)本人办理。需填写《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和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委托书》、《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原参保单位代办理。原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资料代办理:1、参保单位填写和盖章确认的《单位为员工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开具其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四)接收地社保机构协助办理。参保人填写《协助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后,交转入地社保机构加具意见并盖章,由本人或转入地社保机构邮寄该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参保人在顺德原参保单位所属的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我局各办事处核实后,将为参保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邮寄给参保人或转入地社保机构。
三、其他须知
1.上述申请书或申请表格等资料均可在网站下方下载,或到顺德社保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2、提供的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保留、迁移和继承管理:
(一)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二)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有关待遇。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三)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出国(境)定居的,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保或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停止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除政府补贴资金本息外的个人账户余额。
(四)参保人死亡的,除政府补贴资金本息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政府补贴本息划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推荐阅读》》》
佛山南海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的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变动情况。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等。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佛山城乡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注:参保人死亡的,可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推荐阅读》》》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佛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
1、《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地税机关出具的变更凭证,或变更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办理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3、个人档案(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
4、记载参加工作时间或出生日期的最早原始凭证(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
5、关于记录出生日期的辅助证明材料(如本人出生证或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的《户籍登记表》)
办理地址
1、各区参保人请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请到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市社保局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