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微信预约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佛山驾驶证转入指南
12月26日起,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启用手机微信预约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动动手指,就能预约办理业务。
微信预约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操作流程 :
预约第一步:扫一扫,微信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公众号
业务种类
办理以下这9种车管业务,需要通过微信预约。
预约时间
每天的08:30时至23:00时可申请预约。(第一次预约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周日上午08:30分开始)
办理地点
禅城区清峰路60号市驾驶员协会机动车业务办理点。
每天发放的预约号数量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每天将通过“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预约号300个。该预约系统首先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上线试运行以后,随后将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整合全市其他车管所机动车查验业务上线,预计在春节前后全市车管部门也将正式实行手机微信预约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预约前,先注册好
申请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公众号,并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进行预约操作。
(注册流程☟)
注意 :须以本人真实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包括:①第二代身份证号码;②姓名;③属于广东范围内的移动、联通或电信手机号码。(用户填写的号码需与驾驶证预留的号码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的,可前往平台个人中心修正。)
预约方式
(以预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为例)
(点击可查看大图▼)
进入“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掌上车管所”或在“指尖服务”菜单中选择“掌上车管所”→“请点击进入”界面▼
在“车管预约业务”→选择需要预约的业务类型,例如选择“注册登记”▼
选择“办理点”→选择“预约时间”→填好“车架号”及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预约成功后,可返回菜单栏“我的定制”→进入“个人中心”→“我的预约”查看预约信息▼
网上预约成功后,线下办理
完成手机微信预约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预约短信或微信信息记录,驾驶预约办理业务信息一致的车辆,到禅城区清峰路60号市驾驶员协会机动车业务办理点,“通道式”办理拓印、照相、查验、选号业务。
预约注意事项
预约日期 :申请人只能申请预约第2天(含)以后5个工作日内的业务。
预约成功: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供个人信息,否则预约无效,不予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人每天可成功预约1次,(涉及机动车查验业务的,每年不超6次);成功预约的,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并准备好办理业务的资料,在办理业务的当天提前30分钟,到业务办理点办理业务;因个人原因造成已预约业务无法办理的,须重新预约。
取消预约 :如要取消预约,需要在预约办理业务的1个工作日18时前,申请取消。
法律责任: 爽约或取消预约次数过多将被限制使用预约功能;存在“抢号”、“卖号”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办理条件
1、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
2、持有有效期内或期满未超过一年的机动车驾驶证。
3、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不受理转入换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但属于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收存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需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相片采集
回执。
佛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下载
佛山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下载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缴费
3、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注: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换证。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电话:82962829
南海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13号
电话:86263166
顺德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101
三水车管所
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电话:87719500
高明车管所驾驶证业务办证厅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秀丽路1号(即荷城中学直入300米)
电话:88622978
统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
根据《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将被依法强制报废:
(1)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
(2)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按相关规定增加定期检验次数。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3)经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术等措施 后,排放污染物仍然超标的车辆。
国家新的《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出台后,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一步车主携带车辆所有人/公司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到车辆所属行政区淘汰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予以申报。(点击查看联合服务窗口)
第二步 公安车管、环保、经信、财政部门对申报报废的车辆进行预审,明确车辆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回复车主。
第三步如车辆符合条件,车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车辆所有人/公司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车辆。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回执,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相关资料报送公安车管部门核档。
第四步窗口(公安车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核档、刑侦工作,对符合报废注销条件的车辆出具书面意见,交窗口备案。通过公安车管、环保、经信、财政部门审核的车辆,窗口(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车主支付奖励资金。
澜石金澜路服务点 :禅城区澜石金澜路交警大队二中队
电话:0757-83829200
汾江中路服务点 :禅城区汾江中路52号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
电话:0757-82232932
张槎路服务点 :禅城区张槎路大布顶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侧
电话: 0757-83813300
塱沙路服务点 :禅城区张槎塱沙路1号交警大队三中队
电话: 0757-82961629
南庄东堤路服务点 :禅城区南庄东堤路3号交警大队四中队
电话: 0757-85395440
佛山一环服务点 :南海区佛平路与一环交汇处广本长兴名车城内
电话:0757-86760234
桂城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桂城海辉路7号
电话:0757-86327997
西樵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西樵樵高路
电话:0757-86829529
大沥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大沥体育路24号
电话: 0757-85502559
里水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里水里广路1号
电话: 0757-85100779
小塘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小塘永安北路1号
电话: 0757-86653403
高明荷城交警中队服务点 高明区河村街道高明大道413号
电话: 0757-88223010
三水西南交警中队服务点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一街1号
电话: 0757-87787337
顺德大良服务点 105国道顺德区汽车城旁边大良街道兴业路3号
电话:0757-22385110
顺德容桂服务点 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东路18号
电话:0757-28395110
顺德伦教服务点 顺德区龙洲路顺德立交桥东侧
电话:0757-27885110
顺德龙江服务点 顺德区龙洲路龙江镇龙江公安大楼内
电话: 0757-23375110
顺德乐从服务点 顺德区乐从镇新华路B93号
电话: 0757-28855110
顺德陈村服务点 顺德区陈村镇白陈路南涌路交警中队门口左侧
电话: 0757-23815110
顺德北滘服务点 顺德区北窖镇三乐东路北3号
电话:0757-22397110
顺德勒流服务点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东路大晚立交桥侧
电话: 0757-25637110
顺德杏坛服务点 顺德区杏坛镇河北路82号
电话: 0757-27785110
顺德均安服务点 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0号
电话:0757-25505110
申领机动车牌证,车辆须经检验合格,并交验下列证件,经车管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牌证。
1、机动车来源的合法凭证;
2、单位的机动车,交验单位证明。属国家专控商品之列的机动车,还须交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以下简称控办)批准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机动车,交验营业执照副本;
个人的机动车,交验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所有者在城区、近郊区的,交验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确认有效的停车泊位证明;
4、己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单据(经批准的除外);
5、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证件。
车管所根据需要,可以留存上述证件的原件或复件。
机动车所有者在领取机动车号牌并到所在区、县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后,方可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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