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定点医疗保险机构汇总/佛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自付)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400元
600元
1200元
按不同医院级别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52%
75%
90%
年度累计报销支付最高限额
20万元
》》》相关信息《《《
佛山医疗保险查询
佛山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佛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佛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申报指南
禅城区、三水区
佛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具备医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核定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参保人因社保征收机构原因导致缴费异常,从而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受影响的。
办理材料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2.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领取结果。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办事员电话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办理窗口及地址窗口办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联系电话:0757-12345
逢工作日
无网上办理
参照行政许可法,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咨询方式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12345;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7-12345;
网址:http://12345.foshan.gov.cn/。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1楼102室,0757-83382285;
行政诉讼: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视管辖权而定),1、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二路51号;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1、0757-82630828;2、0757-22623333;
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以下执行:
1、在职参保职工:
1)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设立医保个帐户。
2)非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0%;个人不缴纳,不设立医保个人帐户。但可选择按本市户籍的标准缴费,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 注: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下同。
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中途中断缴费超过30天后续保的,视作新参保。
3)在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均由失业保险基金划拨,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4)在上述单位的征缴比例中,划出0.5%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职工:
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不用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① 退休时医保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25 年;
② 外市转入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时,其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属单位的人员)。
退休时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由本人分别按办理补缴时医保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后的次月,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注:每年的7月份为年度调资时间;办理补缴业务时间为每月的25日前。
推荐阅读》》》
2015佛山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2015年佛山社保缴费基数
佛山企业社保缴费标准
佛山市直机关单位社保缴费基数(2015)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医疗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医疗保险指南。
㈠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类医疗机构90%;二类医疗机构70%;三类医疗机构40%。
㈡住院报销:
住院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
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
住院报销比例:
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
注: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㈢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指治疗和治愈周期漫长,医疗费用较高,经核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特殊疾病。
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门特的报销比例:
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
其中: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热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及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按9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
注:超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计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㈣门诊慢性病种报销:
门诊慢性病种,指治疗和治愈周期漫长、但治疗方案稳定,经核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疾病。
门诊慢性病种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种报销比例:
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
注:超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计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适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职工身份参保人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职工身份参保人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申请材料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查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查原件,收复印件。2.非参保人本人办理,属于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3.领取结果。申请人当场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窗口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