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非本区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佛山桂城公租房租金费用
公租房介绍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三水区非本区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2、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区户籍的家庭。
租金及相关费用管理:
桂城街道丽雅嘉园项目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为22元/㎡·月。各保障群体实际租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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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表: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所在的社区居委会。
3、审核和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终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单独申请或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共同申请合租。
(一)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应当具有南海区户籍,并在桂城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共同居住(提供居住证明);
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或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区户籍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南海区同一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三代共同居住的,已婚(离异)二代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作为一个家庭另外申请。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孤儿或家庭内年满30周岁但未满7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单独申请。
(二)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具有佛山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7年;
3.在南海区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桂城街道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
(三)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确认的引进人才;
②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③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证明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桂城街道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共同居住。
(四)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南海区居住;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事个体工商业、自由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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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经济总收入的核定
1.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盖章。
市场租金参考价的核定程序
本区公租房市场租金参考价原则上成规模集中建设的按小区分别确定。无小区和零散分布的按所处区域市场租金参考价确定,共分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祖庙街道4个区域。具体核定程序如下:
一、为确保各区域市场租金参考价核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成规模集中建设小区和各区域的市场租金价格进行评估,编制市场租金参考价测算报告书。
二、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对市场租金参考价测算报告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联合发文公布,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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