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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30名教师被处理!

时间:2021-09-09     人气:1498     来源:川观新闻、盐城教育发布、新华社     作者:
概述: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如下处罚:......

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行为,近日,四川与江苏两地相关部门对部分教师进行了处罚。


四川成都夏令营实为学生补课


30名教师被处理


据川观新闻9月6日消息,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如下处罚:


取消实外西区2021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压缩该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


对涉事违规补课的30名教师进行处理,取消他们2021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退还违规补课收入;


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对涉事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两名重点涉事教师,其中一人已被取消了校长助理职务,取消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另外一人的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被撤销,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据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查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以下简称“实外西”)部分在职教师于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采取租借场地、参与“夏令营”(实际为学生补课)等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敏而好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而好学”)、成都天府新区蓝冰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冰”)、成都天府新区等风来学致知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致知行”)违规补课。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研究,拟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给予以下处理。


以下为完整通报


一、处理决定


(一)学校


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实外西党委对相关问题作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报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谈话诫勉;约谈该校举办方;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压减该校2022年招生计划。


(二)教师


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对涉的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2名重点涉事教师还将增补以下处理:


(1)王某,党员,实外西校长助理,校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小组副组长。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取消其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


(2)吕某,群众,实外西高二物理教研组组长、班主任,敏而好学校外培训机构监理。撤销其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三)校外培训机构


责令停业;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退还违规办学收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二、处室分工


(一)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


责令实外西党委对此事件作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并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提交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对实外西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建处


负责组织对涉事的党员教师进行诫勉话;对违规违纪情节较重的党员教师,按程序提出党内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


(三)教育处


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对此事通报批评;负责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负责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负责责令实外西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取消王建强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撤销吕问友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且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负责将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涉事教师,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负责责令学校督导教师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四)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责令涉事校外培训机构停业,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负责责令机构退还违规办学收入;负责组织约谈实外西举办方,责令学校进一步查证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参照此次处理意见。


(五)招生教育考试中心


负责压减实外西2022年招生计划人数。


三、下步工作


请各处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落实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理决定,妥善推进处置工作。同时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加大“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思想认识上根除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侥幸心理。


江苏盐城


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9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曝光了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


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教育部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据教育部官网9月7日消息,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培训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


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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