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函[2021]7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5层综合技术用房、1栋4层数据指挥中心和1栋6层应急及备勤用房、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安防监控、园林绿化、配套设施及场地、电房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1259.54万元。
2.3 计划工期:70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7877153.45元
2.5 本招标工程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5层综合技术用房、1栋4层数据指挥中心和1栋6层应急及备勤用房、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安防监控、园林绿化、配套设施及场地、电房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7877153.45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高文威
电 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雪冰
电 话:0757-88288601
传 真: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和顺一中校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和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两部分,其中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拟建2栋六层高的学生宿舍楼,建筑总面积约为715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82平方米,预算造价为¥34,714,907.13元;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拟建1栋五层高的综合楼,建筑总面积约为8285.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375平方米,预算造价为¥34,556,362.32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15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75,768.11元。其中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宿舍楼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9,344.01元,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6,424.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4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如发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建安费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建筑工程)
4.8对投标人拟派其它管理人员要求:
4.8.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8.2 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 系 人: 孔繁聪、刘国颖
电 话: 0757-85118010 电 话: 0757-86323367
传 真: /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6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530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7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上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8号
联系方式:0757-88988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智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
联系方式:0757-8866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曾小姐
电 话:0757-8866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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