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召开2022年清岸行动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部署工作会议
7月20日下午,顺德区召开2022年清岸行动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部署工作会议。据了解,顺德区上半年已拆除违建面积105.4万平方米,并确保在年内基本完成清岸任务。
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志捷,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区以水兴城办常务副主任赵永强,区以水兴城办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余厚坚,区以水兴城办副主任稂忠伟,区城管执法、住建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水兴城办、各镇街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陈村镇和北滘镇分别介绍试点联围工作经验。陈村镇对主动作为、表现突出的村居根据拆除用地面积和完成进度给予扶持经费,最大限度调动村居工作积极性,已基本完成试点联围拆违任务。北滘镇针对工业发达、违建体量庞大的现状,强势清理群力围、石龙围违法建筑,带动全镇拆除河岸违建面积领跑全区。这两个镇的积极探索努力为全区联围治水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随后,余厚坚通报了清岸行动上半年数据摸查情况以及清岸拆违进展情况。截至7月19日,全区清岸行动共发出限拆通知书5513份,拆除违章建筑10395宗,拆除面积105.4万平方米。同时指出,摸查基础数据有待后期结合APP予以完善,清岸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下阶段拆除难度较大等存在问题。
余厚坚要求,下一阶段要以加大执法力度为总基调,制定违法建设暂缓拆除指导意见,实施挂图作战加快清岸行动信息化建设,科学平稳推进清岸行动,确保在年内基本完成清岸任务。
黄志捷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治水大会战通过还河还岸还绿还水于民,重塑河岸建立滨水空间,是城市品质大提升、造福下一代的系统工程。清岸行动作为治水大会战的切入点、突破口和开路先锋,通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已经取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绩。
对下一阶段工作思路,黄志捷强调,一是变压力为动力,翻篇归零再出发。要力度不减,攻坚克难,咬定目标不放松,争取基本完成清岸任务目标。二是敢干更要巧干,用好方法强力推进。要优化机制,形成合力;要依法治理,形成震慑;要稳中求进,进中求效;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要示范引领,强化管理。三是把现场当赛场,多措并举提效能。要把摸排和清岸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形成执法人员的行动自觉。对执法做好充分评估,同时不要有后顾之忧。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8号楼电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WTXL202203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8号楼电梯改造工程
三、项目控制金额上限:¥697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性质: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属于单位自主组织采购的项目,不纳入市(区)、镇街级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标管理范畴。采购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信息。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拆除旧电梯2部,新建电梯2部,详见本《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梯土建尺寸图。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良好商业信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4. 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 级或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
5. 供应商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曳引驱动电梯,安装,C级或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
6. 供应商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库-定点供应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获取磋商文件和报名登记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dxlzb.com)”下载。
2. 报名登记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最后一天的报名登记时间在17:30截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或现场报名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的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与磋商。
4. 报名登记方式:网上报名登记或现场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登记:
请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到邮箱(3356299512@qq.com)进行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
说明:①收到报名资料后,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②如需纸质版磋商文件,请提前致电我司,纸质版磋商文件可到我司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到付。
(2)现场报名登记:
请潜在供应商在报名登记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登记”要求提供的资料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 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转账交费:通过微信收款二维码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用,转账时注明供应商简称和项目编号(WTXL2022034)后3位数(比如:供应商简称+XXX)。交纳凭证截图应附在《报名登记表》中。不交纳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磋商采购的权利。微信收款二维码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现金交费:供应商在报名登记时现场现金形式交费。不交纳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磋商采购的权利。
说明:如需开具购买磋商文件费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
十一、开启时间:2022年8月3日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不计入,即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02359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87525
传真:0757-82787525 邮编:528000
发布人: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通过建立本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我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秩序。
《办法》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佛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管理。
市场主体可自行建立信用档案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用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信用行为记录信息。
其中,良好信用行为记录信息是指市场主体在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符合规定的奖励或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行为记录信息是指市场主体在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者虽未受到行政处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可登录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如实填报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更新、更正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未在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在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时将不予认可。
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招投标将被拦截
《办法》规定,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实行信用分值动态管理。各级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良好信用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信用行为记录信息,量化为具体分值,进行动态加分或扣分,以及动态修复,从而直观反映市场主体履职守信状况,更好地调动市场主体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的积极性,并促进行业自律,提升建设质量。
《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并强化了成果应用。市场主体动态管理信用分值将应用到相关行政管理、评优评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资质管理、日常监管等工作中。
市场主体在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时,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通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验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办法》明确,市场主体存在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认定的严重失信不良信用行为,比如: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单项扣分20分,公告期为3年,并对其实施拦截,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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