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取水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和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取水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1) 本项目设计日焚烧固体废物规模为1800吨,配置2台9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102.00t/h的中温超高压参数(13.4Mpa[绝压],450℃)余热锅炉、1台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再热机组。
2) 本工程生产用水拟为取用北江水,距离本项目约6公里;生活用水为市政自来水,从填埋场附近自来水供水管网接入。
3) 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约为5000m3/d,年最大取水量约为:1825000m3/n。自来水每日供水量(暂定)为180m3/d。
2.3 勘察设计周期:明确取水工程选址选线后2个月内完成勘察。勘察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并满足本工程报审需要。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500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95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0000元)
2.4.2招标内容
2.4.2.1设计阶段:本次招标包括取水工程从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如需)、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报批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配合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
2.4.2.2勘察阶段:取水工程各阶段勘察服务。
2.4.2.3设计工作内容:
(1)生产取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取水泵房的选址,输水管线管径确定,取水泵房的建筑、结构、设备布置、道路、绿化、电气(含防雷接地)、控制、消防、通风等设计;输水管线的路径、管道支吊架/管沟等设计,输水管线的交水点为厂区红线外约1米处。
(2)生活用水在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厂道路现状市政给水管网DN200管开口接水至自来水加压泵站,经泵站加压后沿进场道路敷设至项目红线外1米(含自来水管道和加压泵房设计整套系统从方案设计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
(3)取水工程建设的所需的全部报批文件,包括不限于选址论证报告(如需)、规划设计文件、消防报建等。协助招标方获取相关批复文件。
2.4.2.4勘察工作内容:
1)勘察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勘察各阶段的成果。
2.4.2.5成果要求:
(1)取水工程设计按各阶段深度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可研报告(如需)、初步设计、概算书、必要的报建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等。
(2) 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深度满足报审和施工。
2.5 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 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且承担设计工作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4.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不小于4000m3/d容量的水利工程类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不小于4000m3/d容量的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注:
(1)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勘察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 (如联合体投标的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2)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同一项目满足勘察、设计业绩要求的,视为分别满足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自备现金)。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担保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担保(保单)原件。提交电子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担保(保单)。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9 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 8 月 9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
邮编:528000
联系人:卢工、朱工
电话:0757-88018628
传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 bjzwjfs@163.com
1.招标条件
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地块配套支路建设工程(一期)--纵六路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地块配套支路建设工程(一期)--纵六路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关于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地块配套支路建设工程(一期)招标的核准意见》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地块配套支路建设工程(一期)--纵六路,主要工作内容纵六路和连接段,道路总长度约568.034米。纵六路全长约502.258米,道路红线宽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起点与连接段平面交叉,终点位于绝味厂房西侧。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沟工程。连接段长约65.776米,道路红线宽11.5米,道路等级参考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起点与梅西大道平面交叉,终点与纵六路相交。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沟工程。连接段与梅西大道采用辅路的形式进行连接,辅路全长约420m,宽9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从梅西大道主桩号约K2+940至K3+360。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625,217.36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144,827.2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为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地块配套支路建设工程(一期)--纵六路,主要工作内容纵六路和连接段,道路总长度约568.034米。纵六路全长约502.258米,道路红线宽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起点与连接段平面交叉,终点位于绝味厂房西侧。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沟工程。连接段长约65.776米,道路红线宽11.5米,道路等级参考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起点与梅西大道平面交叉,终点与纵六路相交。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沟工程。连接段与梅西大道采用辅路的形式进行连接,辅路全长约420m,宽9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从梅西大道主桩号约K2+940至K3+360。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625,217.36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44,827.2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1 月至 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专职安全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7.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2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7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8 日 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8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委派)。
7.4疫情防控期间要求:请投标人随时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疫情防控提醒具体要求是否有更新(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避免不能进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颜工
电 话:0757-8756321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3号楼305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57-87761288
电子邮件:gdjiexin2019@163.com
项目概况
桂城街道文翰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2(NH01)XZ0029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文翰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72,48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桂城街道文翰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2,48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桂城街道文翰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等。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桂城街道文翰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项目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人员、业绩、财报;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6781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F栋711室
联系方式:0757-81260317,13377577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7-81260317,133775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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