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关于定制开发数据库平台建设采购结果公告
8月2日晚,石湾镇街道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街道党工委书记黄超,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树凯,党工委委员陈丽湘、办事处副主任林泊和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各村(社区)书记及各创建工作点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作表态发言。陈丽湘总结了近期石湾镇街道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指出目前仍存在村居及背街小巷公益广告不足、垃圾乱丢等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黄超强调,要强化主场、主角、主力、主体观念,要提高认识,以结果为导向认真抓落实;要提高工作效率,将创建工作的责任分解到个人;要“苦干结合巧干”,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禅城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认清形势,以“火烧眉毛”的危机感紧迫感、“抓铁有痕”的硬作风硬举措、“严之又严”的督导问效,拿出十二分的努力和韧劲,发扬“铁军”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
(转载: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
我部牛奶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武警某部牛奶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2-JWGDFS-W300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所售全部货品价格必须比指定商店同等商品价格下浮,具体价格根据指定商店同等商品的现有零售价格及中标人的投标折扣率计算。超出折扣率范围报价无效,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服务和技术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择优1家供应商为某部年度牛奶配送项目提供服务(选取4家配送供应商,1家为常用供应商,1家为备选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和最近任意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六)报价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销售)范围。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2年8月3日08时00分至8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6.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7.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dfszd2022@ 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现场勘察: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8月10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请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供应商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参与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招标人内部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助理(标书领取、项目咨询)
电 话: 0757-66690000(转33036)/15626263026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支队采购小组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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