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违法建设,提升佛山形象
违法建设是城市形象的“毒瘤”,为进一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从快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佛山市城管执法部门保持拆违治乱高压态势,全面推动治违、控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一、禅城区急群众所急,迅速拆除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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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禅城区城管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区附近有地方被围了起来建设,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立马赶往现场核实。
现场发现小区首层新修建了一堵围墙。虽然围墙外形古朴,但执法执法人员认定此建筑物为违法建设。
为加快治违速度,执法人员多次到达现场责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在施工电表上贴上封条禁止用电,制止其继续施工。此外,还马不停蹄地前往禅城区不动产档案馆对首层房产资料进行查询,但没有查询到有效信息。
执法人员还发函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相关资料,联系上房屋所有人。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地劝导和针对其中利弊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当事人终于同意拆除建筑物。近日,禅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该建筑依法开展拆除行动,现已顺利完成。
二、南海区雄师行动,重拳出击整治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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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8月1日,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联合执法总队与南海雄师里水突击队在里水镇某社区集结,拆除违法建设厂房2000平方米,体系了南海区对新增“两违”零新增、零容忍的态度以及面对“两违”坚决采取行动的决心和魄力。
当日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是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建设的,南海区城管执法部门此前已将该区域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名单中,并多次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但当事人至今尚未整改。南海区城管执法部门决定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在大型吊机的协助下,新建的厂房被逐步拆卸。违法建筑物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建设和规划秩序,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埋下极大隐患,南海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对此类情况开展铁腕整治,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行为。截至7月底,南海区共查处治理违建面积730.3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594.09万平方米。
接下来,全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强化违法建设治理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助力提升佛山城市总体形象。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9日
报名地点
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三楼人事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93626
报名所需材料
《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人事合同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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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机场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机场环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2-JKCZFZ-G1004)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机场环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2-JKCZFZ-G1004
2.3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佛山机场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新建环场路工程道路全长 2495m,宽度 4m,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20cm 厚 C30 混凝土路面。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2,547,589.3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售时间: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2年9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监督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306040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10045 |
联 系 人:何先生 |
联系人:钟工 |
电 话:13124939008 |
电 话:020-663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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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70443545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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