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一巡察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近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市委批准,由市委授权市委第一巡察组于近期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宝健分别主持召开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张宝健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邓伟文、章剑文及巡察组有关同志,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以及核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张宝健同志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十三届省委部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巡察,充分彰显了省委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定推动我省乡村振兴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鲜明态度和信心决心。市委此次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是对各单位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各单位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各单位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各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稳扛牢主管监管责任,借势借力深入整治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省和我市的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张宝健同志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责任,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负责同志表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配合巡察组完成专项巡察任务;将严格遵守巡察纪律规定,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让巡察组全面了解我局实际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下苦功、出实招、动真格,一点一滴地改,一件一件地改,一步一个脚印地改,确保事事有措施,件件有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着力将专项巡察成效转化为助推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佛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757-8320227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同时,在各被巡察单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数个联系信箱。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设置信箱3个,分别放置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和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饭堂显眼位置,相应区域均没有视频监控。
1.招标条件
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1〕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1〕2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黄猄涌北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新城橹尾撬片区核心区路线呈西向东走向,西起泰山路,起点顺接泰山路,向东依次经过三个规划路口,及现状岗中路,东至港口路,终点顺接港口路。道路总长1.334km(包含港口路辅道段拓宽改造约162米)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两侧设人行道,路基宽度为20m,设计速度40km/h。本工程建安费约为62,080,183.43元。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117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监理450个日历天,以及720个日历天的保修期(养护期)监理;在保修期(养护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如本项目工期延长,招标人不增加附加工作酬金。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05,368.11(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按监理规范应由监理人负责的平行检验(检测)(检测频率不少于15%);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
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
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
(1)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4400万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二室211 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科创中心C7科技大厦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农科所综合楼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7-86089118
传 真:0757-86089911
电子邮件:2051411927@qq.com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我区2022年第二季度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贴。
受理电话:8882213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高明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x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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