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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石湾镇湾华片区(黎明二路、华新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26     人气:51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湾华片区(黎明二路、华新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湾华片区(黎明二路、新华路)......

1.招标条件


    湾华片区(黎明二路、华新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湾华片区(黎明二路、新华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禅发改投审[2021]9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本项目湾华片区(黎明二路、华新路)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27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湾镇街道黎明二路、华新路、康居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黎明二路为新建道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湾华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现有黎明二路,东至湾华大道,中间与西华涌,拟建文华路相交。道路长度约 507.079m,道路宽度 25m(其中现有黎明二路至西华涌段20m),黎明二路,西华涌至文华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文华路至湾华大道采用城市支 路设计,设计速度 30km/h,设置双向四车道(现有黎明二路至西华涌段设置双向两车道);华新路为新建道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湾华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起点接于现状华新路,终点接于规划道路。道路长度约 240.715m,红线宽度 20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设置双向两车道;康居街为改造道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湾华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于魁奇路辅路,终点接于深宁路。道路长度约 300.251m,红线宽度 15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设置双向两车道。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


2.3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完成。暂定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29836.7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委托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使本工程按期完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折率不随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期延长、工程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为零伤亡。安全生产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无死亡事故的发生,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施工工地并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5.5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拒绝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08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的安排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57-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3号七座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工、薛工


电    话:0757-829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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