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奔赴混动新时代,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全球首发
8月26日,奇瑞汽车新能源混动技术品牌——“DP-i智能混动架构”在成都国际车展全球首发。作为奇瑞理工男20多年核心科技的强势沉淀,同时也是奇瑞全产业链价值创新体系的又一次厚积薄发,DP-i智能混动架构的发布将助力自主品牌不断进阶向上。
最适合国情新能源解决方案,满电而来
在电动化、智能化变革浪潮的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崛起,纯电、混动、燃料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全面开花。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的新能源基础设施——充电桩铺设依然无法满足下一个指数级的增长需要,以及更长续航对大容量动力的需要和电池价格节节攀升之间天然是一对不可弥合的矛盾。如何在当前市场选择以及产品实用维度满足消费者对于更快充能时间、更长续航里程和更省能量消耗的需求,成为新能源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最大国情。
在准确洞察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奇瑞汽车推出了这套全新混动技术品牌——“DP-i智能混动架构”,既能满足目前低碳产业发展,同时也能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出行要求。
以理工男智慧 高度集成三大系统
作为兼具燃油车与新能源车性能的混动技术,要在本就更加向乘员舱舒适性倾斜的逼仄机舱空间实现对“三大件”和“三电”的完美融合,实非易事。
奇瑞动力系统技术中心混合动力研发总监周之光博士介绍道,凭借25年自研技术的积累,奇瑞的每一步都是中国智造持续向上的坚强一步。
而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通过对传统组件在智能方面的创新研发,创造性地实现了多核心组件的有机结合,并将其高度集成在i-HEC智效燃烧系统、i-BMS智电电管系统和i-DHT智芯电混系统这三大系统中,使整套架构兼具快、长、省、智、绿五大特点,实现全速域、全场景下高效能和高性能的完美平衡,是最契合当前双碳产业政策的新能源解决方案。
以理工男贴心 “0”焦虑解决用户痛点
作为“技术立企”的奇瑞在其动力技术方面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不仅填补了国内车企在混动领域的部分技术空白,也是直击用户需求痛点,对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新能源解决方案的一次重要实践。
事实上,25年发展,奇瑞理工男一切变革都是以深度聚焦用户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为解决用户核心需求而存在。本次全球首发的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亦是如此。作为技术奇瑞的最新集大成之作,该架构可以充分满足用户低碳出行需求、日常便利性需求和智能交互习惯需求,以技术驱动产品进阶,消除用户焦虑,全面提升用户体验。
针对消费者对更快充能时间的需求,“DP-i智能混动架构”主打“快”字,可以实现至高36kW的高功率快充,25%即可充满80%,真正解决消费者无桩也能驾驶新能源的需求;
针对消费者对更长续航里程的需求,“DP-i智能混动架构”主打“长”字,综合续航里程最高可达1300公里,满油满电贯穿北京上海不是梦想;
针对消费者对更省能量消耗的需求,“DP-i智能混动架构”主打“省”字,电耗、油耗均达到“新低度”。
充电无忧、里程无忧、经济无忧,“0”焦虑解决用户痛点。
以理工男型格 实现技术再升级
奇瑞理工男,对技术的孜孜不倦追求深深烙印在每个产品的DNA中。本次全球发布的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也不例外。奇瑞混动专用高效发动机、奇瑞混动专用DHT电混系统、奇瑞混动专用电池系统和奇瑞混动专用交直流车载充电器,4大核心组件的100%自主正向研发技术应用,在突破混动技术天花板的同时处处彰显了奇瑞在技术方面的精益求精。
在深度米勒循环和瞬态动力系统等的加持下,奇瑞混动专用高效发动机可实现16:1的超高压缩比,达成行业最高热效率43.9%、最大功率115kw和百公里加速5.1s的黄金数据,让“性能和效能无法平衡”成为过去;而36kW的快充功率,25分钟就可充满80%电量。三元锂电池纯电续航至高150公里,综合续航1300公里,可以有效满足用户多样化综合需求。
在本次成都车展的发布会上,首款搭载奇瑞“DP-i智能混动架构”新车——新潮智慧动感SUV瑞虎7PLUS新能源同台亮相,以其动感前卫的外观和优越的性能引发广泛关注。
未来,技术奇瑞基于DP-i智能混动平台,将陆续推出多款混动产品。奇瑞DP-i智能混动通过和“奇瑞4.0时代全域动力架构”联动,形成全面的油电搭配,为用户带来更多选择,不断为用户创造出行新体验。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
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已经写入新修订的
《职业教育法》
如何让职业教育真正
“香起来”“热起来”?
《佛山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为你划重点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
《规划》提出——
◎推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力争创办职业技术大学,支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和创造条件开展高职本科试点。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位扩容行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精准对接佛山产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优质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大力促进集团化办学,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广学生职业能力评测第三方考核评价。
◎促进职普融通,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合办学模式改革,支持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形式合作办学。
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
《规划》提出——
◎加大对企业举办高水平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
◎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组建校企、校地、校校联合的协同育人中心,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培训学院、企业工作室等,打造校内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
◎推动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8月24日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就全国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案例发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序推进案件审理
自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专项行动以来已审结案件),其中一审案件1164件,二审案件230件,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养老诈骗犯罪,主要是以“养老”为名,采取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该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数量并不多,但呈逐年增长态势,在诈骗手段及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包括涉及多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上,犯罪手段精细化、专业化,呈现跨区域、涉众化趋势。
养老诈骗犯罪涉及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虚假广告等罪名,但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3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约占80%。
该负责人指出,一些犯罪分子以响应国家政策、投资老龄事业等所谓“合法”名义掩饰非法之实,这类犯罪往往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从一般业务员、部门团队经理、财务负责人到实际控制人,各层级界限清晰、分工明确,有的案件中还存在专门负责资金转移、隐匿的人员。不少犯罪团伙有专门的话术、专业培训、专门套路,有的还邀请明星、“专家”站台,老年人对此难辨真假,大量老年人“养老钱”被骗。
大力加强追赃挽损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来,湖南法院已审结养老诈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35亿余元;四川法院审理的“桂森苑”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兑现1100余名集资参与人1.04亿余元,兑现率100%;江西南昌“老庆祥”案,法院多措并举,通过打包拍卖、线上线下双轨登记等措施,破解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财物复杂等难题,执行到位2.69亿余元,清退比例达50%。
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批案例主要集中在重点打击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例一,被告人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承诺高息回报、享受床位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诱骗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实施非法集资。案例二,被告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分红等为幌子,引诱老年人投资“养老公寓”项目,致使老年人钱财遭受损失。案例三,被告人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利用虚假宣传获取老年人信任,鼓吹投资收藏品能够获得高额利润,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廉价批发的收藏品,收藏“艺术品”变成高价购买赝品。案例四,被告人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抵押房屋获得资金,再购买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行非法集资之实。案例五,被告人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谎称有能力代办“养老保险”,骗取老年人钱财。案例六,被告人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以义务诊疗、免费医疗咨询等获得老年人信任后,夸大病情、虚构保健品为“特效”药品,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6个案例从不同角度揭露了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有利于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着力推动整治规范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介绍,各地法院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促进依法完善监管。截至7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00余份。湖南法院着力延伸审判职能,向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发出60余份司法建议书;广西法院积极运用司法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积极推动标本兼治、常治长效。
人民法院提示,广大老年群体选择“养老服务”时,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企业、养老机构。投资“养老项目”和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思多虑,多与子女商量,不要轻信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自觉抵制高利诱惑,时刻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时刻保持理性投资、理性消费。办理“养老保险”时,要通过政府网站、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依规办理,不要轻信所谓“有关系”“找后门”可以低价办理等。看病就医时要到医院,不要被所谓免费讲座、免费诊疗等蒙蔽,更不要听信“神医”“神药”“包治百病”等。广大老年人要多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充分了解犯罪分子惯用“套路”手法,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牢牢守住“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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