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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 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

时间:2022-08-24     人气:6879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参加本次招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19个,招考岗位共26个,计划招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33名。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

01、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19个,招考岗位共26个,计划招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33名。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0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03、招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04、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17:00。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核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考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申报资料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考务平台”版块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核初审


资格审核初审指定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招考单位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核初审后,报考者应于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4: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考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雇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2年9月5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3.本次所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考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05、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下午14:30-16: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考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复审。面试前,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由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无政策、规定或特殊说明可以优先录用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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