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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东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26     人气:72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1.招标条件


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东段)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仁德路(东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起于现状荷富路东侧辅路,道路自西向东,道路设计终点与现状荷香路相交,路线全长约 680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20m,两侧退建空间宽度为 5m,道路设计标准宽度为 30m。设计速度为 40km/h(局部受限位置限速 20Km/h),双向 4 车道,为新建道路。本项目除新建道路外,还包括:①对项目周边荒地进行硬底化;②增加口袋公园设计(详见绿化工程篇章);③对现状相交道路(荷富路平交及荷美街)进行沥青路面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项目总投资4265.161337万元,其中建安费2979.628825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1)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期及项目的保修期期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时间确定)。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2)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相关监理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98499.8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的监理范围包括: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东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含测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如服务期内有新实施的规定,应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2月至 2022年 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8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内,通过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如无法填写全称,则可填写简称,但该简称须能识别投标人身份),否则因付款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付款单位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如投标人须开具发票,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1240680489@qq.com,招标代理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用微信收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用微信收款二维码》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757-88662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4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超群


电    话:0757-88289983


传    真:0757-88289983


电子邮件:gdhz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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