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财政资金存放银行服务资格竞争性选择公告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2年-2025年乐平镇财政资金存放银行服务资格进行竞争性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参选。
一、项目编号:PX-JX-440606-20220608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2025年乐平镇财政资金存放银行服务资格
三、项目预算金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中选单位家数 |
服务期 |
备注 |
1 |
2022年-2025年乐平镇财政资金存放银行服务资格,存放方式为七天通知存款和一年期资金存放 |
6家 (不超过6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如双方未对合同延续提出异议的,则合同自动延续1年。 |
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向各中选单位存款的金额。 |
五、参与竞争性选择的银行资格条件
1、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佛山市三水区辖区内设立法人机构或一级支行(不含外资银行),如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佛山市三水区辖区内没有独立法人机构但有多个一级支行,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一级支行参与,并需由其上级独立法人机构指定。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原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参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9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登记。所有报名登记资料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将以下报名资料彩色扫描生成一套PDF版,发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dpuxin@163.com,联系人:柯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①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购买竞争性选择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④竞争性选择文件费用缴纳凭证。(扫二维码缴纳(二维码详见附图)竞争性选择文件费用支付时,请务必在“添加付款备注”写明:公司名称,如因未添加付款备注相关信息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否则,不接受其参选。)
(2)采用现场登记方式: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3楼1308)进行现场登记及购买竞争性选择文件。
①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购买竞争性选择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3、竞争性选择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本项目只接受已进行报名登记的单位参加参选。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选择文件的参选单位参加参选的,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审查。
七、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1室。
九、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9月02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92580
(二)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3楼1308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邮编:528300
2022年8月26日上午,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口”(土名)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公开竞投,无竞投人报名,本次招租流标。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至2022年9月2日止。
二、投诉受理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87392527。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得金工业区道路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1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里水镇得金工业区道路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109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得金工业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线位按照现状道路线位拟合,项目起于现状里和路(AK0+000),路线呈西东走向,与最后终于现状广佛江珠高速辅路,道路全长 2.79km;本项目对现状破旧的道路进行近期改造,内容包括:①得金路与里和路交叉口拓宽改造;②现状得金路旧路病害修复及加罩沥青、新建人行道(金沙滩桥以西段);③改造旧金沙滩小桥并接顺桥前后现状道路;④旧路拓宽路线长约 1.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近期设计速度 20km/h断面宽为4m的沥青混凝土道路以及相关节点的绿化景观提升、交通安全设施、标线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招标人、中标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的完工验收为准。
逾期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完工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041819.7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1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2.2.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4.2.2.3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1.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1.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1.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成员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16 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1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8568956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聂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电子邮件:fsswk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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