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为“菜”立法,传承广府味
8月29日上午,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首次审议《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标志着我市为广府菜立法迈出关键一步。
条例草案共二十六条,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资金保障、行业管理、产业标准、名菜名录、人才培养、技能评价、激励机制、非遗保护、技艺传承、品牌建设、地标产品、食品安全、产业发展、培育扶持、研发创新、预制菜发展、就业创业、乡村振兴、文化传播、交流合作及施行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
解决现实问题
为广府菜未来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条例草案以广府菜发展为着力点,针对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条款,将广府菜传承发展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法治保障机制,一方面有助于集中资源推动重点难题于近期有所突破,另一方面为广府菜未来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比如针对粤菜行业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条例草案要求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广府菜烹饪、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预制菜生产、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等人才职业教育和培训,打造广府菜发展促进的人才支撑体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广府菜相关专业学科建设等。
针对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人才流失的问题,条例草案要求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健全“粤菜师傅”激励机制,积极推荐技艺精湛、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力较大并善于传承弘扬广府菜文化的高技能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等荣誉与奖项,提高厨师的社会地位。
针对预制菜产业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条例草案支持广府菜企业、仓储冷链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研发佛山特色预制菜菜品,培育广府菜预制菜知名品牌,并扶持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加强研发力度,推动预制菜全产业链研发成果及技术转化,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有实力的广府菜企业进入预制菜行业,大力孵化、引进预制菜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产业链。
条例草案还明确政府职责和强化资金保障,提出市、区两级政府应设立广府菜传承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突出地方特色
支持广府菜餐饮企业打造自主品牌
佛山是“粤菜粤厨名城”,顺德是“世界美食之都”,在粤菜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条例草案所称的“广府菜”指起源于历史上的南番顺地区,涵盖珠三角地区,以鲜活水产、家禽、菜蔬为主要原料,以追求肴馔呈现爽、脆、嫩、滑、弹等食品质感优先为本,以调和酸、甜、鲜、咸、苦等食品味道为辅,用料广博、选料精细、技艺精良、善于变化、品种多样的特色风味菜式。
为凸显佛山特色,条例草案将广府菜与佛山地域文化相结合,推动广府菜产业特色化建设,推进差异化发展,对广府菜的技艺传承、品牌建设、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相融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受现代生活方式冲击,佛山许多食品传统制作技艺传承面临挑战。条例草案提出加强广府菜文化发掘整理利用,强化广府菜文化研究及阐释,建立广府菜非遗档案及有关数据库。同时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广府菜制作技艺申报非遗,加大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录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扶持。
考虑到当前我市广府菜尚未形成品牌影响力,条例草案要求组织开展佛山粤菜名店、名菜、名点、美食集聚区的评选工作,对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餐饮百强、绿色饭店的粤菜餐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广府菜餐饮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注册广府菜集体商标等。
在推动广府菜与乡村振兴方面,我市近年结对黔东南开展粤菜师傅人才培训,举办了一系列广府菜文化乡村旅游等活动,积累了一定成功经验。条例草案在此基础上支持进一步开发广府菜文化旅游项目,推动餐饮业与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协同发展,培育形成乡村广府菜产业生态。
据悉,条例草案全文已在佛山人大官网公布,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
南海大沥盐步社区历史悠久
这里不仅有将近600岁的盐步老龙
还有多个美丽的公园
值得你探寻究竟
盐步老龙广场
中国现存最古老的龙舟
盐步老龙就沉睡于此
端午时节,这里热闹非凡
人们慕名而来
只为一睹老龙的尊容
平时,涌边枝条荡漾
涌底的老龙安详
居民休闲散步享受好时光
迴龙街心公园
由一块闲置地改造而成
改造后这里增设了喷泉
墙面涂绘了一幅夏日玩耍图卷
平日不少居民散步至此
伴着潺潺水声,闲话家常
龙涌二仙花地公园
这是一个沿着龙涌而建的小花园
开辟了亲水栈道
居民们可边走边赏河岸风光
永平荣阳公园
在一幢幢的村屋之间
“藏”有一个迷人的小公园
利用旧屋外墙
画上了盐步秋茄等社区特色
看了就会让人想起
家乡的那一口清甜秋茄味
公园内还设置了石桌石凳
供过路人休憩
技术创新高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的议案,经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现就我市推进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
同意《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以下简称《规划》),全市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不低于450平方公里,其中禅城区不得低于21平方公里、南海区不得低于190平方公里、顺德区不得低于111平方公里、高明区不得低于53平方公里、三水区不得低于75平方公里。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规划》设定的目标,加快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业用地规模总量“不减有增”。
二、做好《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的衔接
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规划》要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及时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出具规划条件时应核实工业用地红线和详细规划的要求,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环节严格落实《规划》的要求。
三、坚持连片开发集聚发展
市人民政府要通过实施《规划》,不断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保障工业用地供给,按照“以增定改”“占一补一”的原则,推动工业集聚区外的零散、破碎、低效的工业用地向工业集聚区内进行腾挪集聚。
四、建立实施保障机制
《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同意,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严肃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力度,制定相关落实保障机制,细化实施细则,督促各实施主体,严格执行《规划》设定的目标,对工业用地情况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动态平衡,确保我市工业用地规模总量在规定的框架内稳中有升。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在符合总量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工业集聚区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定位、整备方案和行动计划。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工业集聚区及工业用地红线的工作要求,推进零散工业用地腾挪集聚,加快连片工业用地土地整备和实施。
五、有序划定依法整备开发
划入工业用地红线内的土地,在整备和开发时,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注重保护红线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古树名木等等。
六、加强对工业用地规模控制的监督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工业用地规模控制作为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不定期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规模控制情况的报告。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保障工业用地规模不减少,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集聚度,为制造业长远发展做好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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