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2(NH01)XZ0052
项目名称:2022-2024年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97,402.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397,402.8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为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0%(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7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桂城楼宇景观亮化照明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含五级)承修类资质。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地 址:桂城庆安路7号楼东侧和8号楼2-3层
联系方式:81210165,81210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联系方式:0757-81011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1011663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减分指标包括失信情况和违法犯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01、基础指标
(一)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证。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2.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
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3.租住房屋。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二)合法稳定就业。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02、加分指标
(一)个人文化、技能。
得分标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户。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初级技工为20分,中级技工为4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8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积分。
得分标准: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
(三)科技创新。
得分标准: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4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4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近5年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四)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获得地厅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40分,最高不超过80分。
我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以上不同级别表彰奖励分值可累计积分。
(五)竞赛获奖。
得分标准:个人近5年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60分,二等奖分值为65分,一等奖分值为75分;
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80分,二等奖分值为85分,一等奖分值为95分;
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00分,二等奖分值为110分,一等奖分值为120分;
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30分,二等奖分值为140分,一等奖分值为150分。可累积计分。
(六)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本市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本市内参加志愿者或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2.在本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计60分。
3.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七)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的积5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年以上的积10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积15分,以上不累加积分。
2.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八)卫生防疫。
得分标准:
1.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5分。
2.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积5分。
(九)住房公积金缴交。
得分标准:
1.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5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年积5分。
以上两项最高可计50分。
03、减分指标
(适用于积分入户和积分入住)
(一)失信情况。
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每宗减10分。
(二)违法犯罪。
1.近5年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每次扣50分。
2.近5年内因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并受过刑罚处罚的,扣80分。
04、一票否决指标
(一)申请材料造假。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二)刑事犯罪。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制服务。
05、各区自定指标
各区在本计分指标体系外可结合自身实际设定加分项目,总分数不超过60分。
常见问题
1、居住证属于南海区,在三水区购房,可以申请三水积分入户吗?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新市民可在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为了将积分入户指标数合理分配落地,各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只限于签发所在区入户,不能跨区办理。
2、请问教师职业资格证是否能够积分?
首先要明确区分“教师(职业)资格证”和“教师职称”的区别。
教师资格证,相当于教师执业资格证,它是进入教师队伍的“入门证”。没有教师资格证,是不能进入教师岗位的。因此,在报考教师编制时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另外,想评定教师职称也必须有教师资格证。
教师职称,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比如中学教师职称有中教三级、二级(以上属于初级职称)、一级(中级职称)、高级(高级职称)、特级五个等级。
只有拥有“教师职称(专业技术资格)”,才可以加分,教师(职业)资格是不可以加分的。
3、全日制大专学历,有高级技工证书,连续佛山居住证,在佛山买过社保,但2020年开始就一直在中山工作中,社保是买中山的,无房产,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佛山吗?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所以,要有佛山的社保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才能申请积分入户佛山。
4、请问下办理积分入户是需房屋所有人同意才可以,我是租住宅房屋,房东不同意我入户他家房产下怎么办呢,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办理呢?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积分入户租赁住宅房屋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如房东不同意,建议另外寻找合适的出租屋;除此之外,还可以入户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办理入户手续时必须要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集体户、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或亲友搭户。
1.招标条件
前进路(纵五路至华远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中心城区。项目为新建道路,路线为东西走向,西起前进路,东至华远东路,中间与规划纵五路、规划纵六路相交,道路红线宽25m,道路长度约463.383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建安费约为4726.0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的勘察或设计启动实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为止。
(1)由招标人发出勘察启动实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勘察报告成果;
(2)在勘察报告成果提交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前进路(纵五路至华远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的工程勘探(含测量、钻探、物探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确定概算的工程量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确认预算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972583.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41592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556663.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注:(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2)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1)和(2)两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1)项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1.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1.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1.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注:若联合体投标人,则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则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人,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7日0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27日09时 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519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757- 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石西路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夏北综合楼)主楼3楼304B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6705717
传 真:0757-867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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