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整治手机弹窗推送!你怎么看?
近年来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
为用户浏览查看信息提供极大便利
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
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广泛应用
弹窗信息推送服务
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需适应形势予以规范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重点整治
违规推送、广告无法一键关闭等问题
《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规定》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规定》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第四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 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二)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三)弹窗推送新闻信息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四)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五)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加强弹窗信息内容审核;
(六)保障用户权益,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地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七)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八)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九)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第六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第七条 鼓励和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行业准则,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八条 网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第九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我愿意投案自首。”
近日,迫于公安机关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百日行动”强大攻势
多名嫌疑人
选择投案自首
“算卦大师”实为骗子
— 潜逃一年后主动投案自首 —
近日,潜逃一年的犯罪嫌疑人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1年9月,付某在网上发布帖子,自称懂得算卦和化解灾难。经过一番“忽悠”,网友阮小姐对付某的“功力”心服口服,于是特意前往佛山高明,只为见“大师”一面。看到“大鱼”上钩,付某便以各种理由先后要求阮小姐转账3.8万元。渐渐地,阮小姐发现事情不对劲,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立即报警求助。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西江新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在掌握付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多次前往付某家中,但均未见其踪影,连家人也不知道其去向。
即便如此,民警依旧没有放弃侦查,直到今年8月,付某的行踪再次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这次,民警决定通过其朋友来劝说付某主动投案自首。几天后,付某来到了派出所自首。
据付某交代,自从他发现自己被公安机关盯上后,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见佛山公安长期开展清查行动,这让他更加觉得“躲无可躲”。听完朋友的劝说,付某思来想去,深知自己难逃法网,于是选择自首。目前,嫌疑人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出租“两卡”涉嫌诈骗
— 民警耐心规劝其投案自首 —
“我们是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官窑派出所的民警,因为你涉嫌诈骗罪,请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今年8月底,肇庆怀集的李某接到了民警的劝投电话。
原来,今年8月中旬,李某为获得5000元报酬,向他人出租其银行卡、手机和身份证,并提供了相应的支付密码和锁屏密码。不久后,民警在调查一宗冒充客服诈骗案时发现事主被诈骗的资金中,有3万元流入了李某名下的银行卡。
锁定李某后,民警马上与其取得联系并开启“话疗”模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规劝,让李某慢慢放下了心理包袱。“我愿意投案自首。”李某在电话里告知民警自己的决定。
9月1日,李某从老家来到官窑派出所投案自首。“我没想到后果居然会这么严重。”经民警审讯,李某对其出租“两卡”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男子多次盗走工地电缆
— 经规劝后主动投案自首 —
8月上旬,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小塘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电缆被盗案时,发现嫌疑人张某逃回了老家,遂决定发动当地公关机关和村委对其关系人开展政策讲解。在警方的震慑及当地村委持续不断的法治教育和真情规劝下,近日,张某携带一份《投案自首书》主动到小塘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述自7月3日至8月5日期间,多次盗走工地电缆的违法犯罪事实。
负案潜逃不是出路
投案自首才是最佳选择
警方正告在逃人员
认清形势,早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争取宽大处理!
利用他人银行卡收取诈骗资金,成功取现后通过大量购买购物卡方式企图“洗白”获利!近日,禅城公安“百日行动”再获战果,通过连日奋战,成功打掉一流窜深圳、佛山等地的洗钱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8名,实现对该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近日,佛山禅城公安接获“断卡”线索,辖区内一名男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在频繁交易的异常情况,疑似与多宗诈骗案件的收款账户相关联,存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在掌握相关线索后,禅城公安立即成立专案组,对线索展开缜密侦查,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迅速锁定了嫌疑男子藏身地点,并在禅城张槎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抓获。
“我就是借了银行卡给别人收钱,其他事情我都不清楚。”据韦某交代,其在网络渠道获知“借卡赚快钱”的方式后,多次出借个人银行账号给他人收取款项,并在协助取现后收取款项的2.5%作为报酬。
根据韦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当晚在禅城一酒店内抓获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黄某鸿、黄某鹏,并顺藤摸瓜于次日18时许,在禅城张槎、南海桂城两地抓获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POS机4台,现金约3万元,购物现金卡200余张,价值50多万元。
经初步调查,自2022年6月开始,以黄某鸿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网络渠道长期招募、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并为电诈团伙提供资金转账、取现等服务,牵涉省内外案件数十余宗。侦办民警介绍,该团伙在成功取现后,在佛山多个大型超市大批量购买购物卡,并通过线上转卖等形式洗白骗取的资金,从中获利。目前,8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断提升,诈骗分子为了达到转移诈骗资金的目的更是穷尽手段,通过赠送礼品、提高报酬、包吃包住等方式,招募一批提供个人银行卡、配合取现的卡主,将骗取的资金进行分流转账取现,为诈骗分子提供洗钱服务。
“一旦配合诈骗团伙转移资金,将会受到法律严惩!”据悉,向他人出售、出借银行卡为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将会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禅城公安始终保持对电诈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坚持“零容忍”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警方提醒市民,坚决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一切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资料,切莫因贪图一时之利而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帮凶”,否则一经查实,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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