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Z0294
项目名称: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第一项: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交警大队采购车辆拆检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司法部或司法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痕迹鉴定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13号南海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0757-86252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商务区1/8轴-1/9轴自编之二
联系方式:0757-2897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28979736
1. 招标条件
云勇公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9]5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变更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2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云勇公路位于高明区明城镇南部,是明城镇南部一条南北向的交通要道。路线整体呈北-南-东走向,项目起点与高明大道平交,路线沿规划峰江路自北向南延伸,直接杨更公路(X525),再沿杨更公路(X525)自西向东延伸,终点位于环保科技小镇东侧的货运通道(白石坳垃圾场进出道路),为双向 4 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主线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17.5m,设计速度为 60km/h,路线全长约 12.95km。
本项目为云勇公路与周边道路衔接及配套工程,项目起点与高明大道相接,与合和大道、杨更公路等重要道路交叉,途径陌上花开景区、龙尾村、波泔村及光明村等重要节点,路线向南延伸终点至云勇森林公园门口。
本项目云勇公路主线长约 8.707km;明靖线全长约 1.997km;项目绿道全长约 8.1km。本项目总建安费约7500万元,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应的建安费约为4500万元,园林绿化部分对应的建安费约3000万元。
2.1.3 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10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景观园林工程、驿站建筑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2.2款规定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 个,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可不具备施工资质,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0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00
电 话:0757-29998051
联 系 人:叶工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9月15日,佛山举行“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上线两周年主题活动暨总结分享会,对一批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启动两周年“十个一”主题活动。佛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倪谦出席活动。
“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是由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主办,依托重点市直单位、区、镇(街)和媒体,建设成集“内容建设、信息采集、学习管理、服务群众”为一体的学习、传播和服务平台。
2020年9月10日,佛山正式上线“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全省首个上线地级城市。截至2022年9月1日,“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采用佛山稿件超4.5万条;全国总平台采用佛山稿件超3500条,首页推荐频道采用佛山稿件超350条;全市超100万党员干部群众注册上线。佛山学习平台订阅数903万,浏览量8.09亿人次。
佛山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进一步做好学习平台内容建设和学习使用,把学习平台建设成讲好佛山故事的重要载体。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多元活动,进一步提升佛山学习平台的覆盖面和活跃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佛山学习平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活动中,佛山市委宣传部、“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为2021年度“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优秀管理员、通讯站、编辑、通讯员颁奖,并为全国县级融媒优秀作品双月赛获奖代表颁发证书。南海区委宣传部、顺德区委宣传部和佛山电视台南海分台作经验交流。“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主题MV《学习向未来》正式发布。
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学习强国”佛山学习平台上线两周年主题活动同步启动,正式拉开举行一场“强国之夜”全城亮灯活动、推介一批佛山市“学习领航员”、打造一批“学习强国”乡村大喇叭等“十个一”系列活动的序幕,力求把“学习强国”佛山平台建设成为佛山市汇聚奋进新征程磅礴力量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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