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交通综合枢纽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交通综合枢纽站建设工程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4-440607-04-01-773812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三水区交通综合枢纽站建设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西区二级客运站位于中国通号•三水天聚广场西面板块,东区小车停车场位于中国通号•三水天聚广场东面板块,桃园立交客运停保场位于桃园立交附近,公交站场在桃园路南侧辅道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面积合计为72893.85㎡,包括:
1、装修工程:西区客运站西区一层、三层、四层、三层入口和钟楼共约30401.08㎡(其中一层客运站约17012.8㎡,西区三层约10857.19㎡,西区四层约1343.09㎡,钟楼约968㎡,三层入口约220㎡);
2、装修工程:东区小车停车场约17349.77㎡(其中停车场面积约15387.43㎡,停车场通道及配套用房面积约1962.34㎡);
3、新建工程:桃园立交客运停保场用地面积约18515㎡;新建公交中途站、首末站用地面积约6628㎡。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2年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向监理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为准;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63697.8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建安费约为94092479.16万元,监理费为1763697.82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须明确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 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范小姐
电 话:0757-877336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7710881
传 真:/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项目概况
顺德区无人机作业与数据共享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RY-G22024
项目名称:顺德区无人机作业与数据共享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13,5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无人机作业与数据共享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3,5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无人机作业与数据共享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无人机作业与数据共享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2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投标人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2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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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英华路置业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0757-2283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会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9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81428
日前,《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资助资金按照每张床位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星级机构亦可获补贴。
《办法》指出,民办养老机构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新增床位资助: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由政府投资建设,需要社会力量出资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或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后,才具备开业运营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其原许可或备案时登记的床位以及合同或协议约定由社会力量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设的床位除外,其他由社会力量出资新建、改造或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后新增的床位。
在资助金额上,新增床位资助资金按照每张床位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并实行分期依申请拨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每期资助2000元,分3期按年度申请拨付(一年度内申请拨付一期),其中首次申请资助获批当年拨付第一期资助,申请拨付第二、第三期资助的,其对应上年度入住率分别须达到50%、70%。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每期资助1200元,分5期按年度申请拨付,其中首次申请资助获批当年拨付第一期资助,申请拨付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期资助的,其对应上年度入住率分别须达到40%、50%、60%、70%。
另外,星级机构亦可获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被评定为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的,在星级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交星级评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需同时出示证书原件比对),将给予一次性星级评定奖励。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20万元,四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15万元,三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10万元,二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5万元,一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2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于每年7月底前向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申请上一年度新增床位资助、运营资助或星级评定奖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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