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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出台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扶持办法

时间:2022-09-21     人气:1334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资助资金按照每张床位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

  日前,《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资助资金按照每张床位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星级机构亦可获补贴。

  《办法》指出,民办养老机构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新增床位资助: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由政府投资建设,需要社会力量出资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或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后,才具备开业运营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其原许可或备案时登记的床位以及合同或协议约定由社会力量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设的床位除外,其他由社会力量出资新建、改造或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后新增的床位。

  在资助金额上,新增床位资助资金按照每张床位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并实行分期依申请拨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每期资助2000元,分3期按年度申请拨付(一年度内申请拨付一期),其中首次申请资助获批当年拨付第一期资助,申请拨付第二、第三期资助的,其对应上年度入住率分别须达到50%、70%。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每期资助1200元,分5期按年度申请拨付,其中首次申请资助获批当年拨付第一期资助,申请拨付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期资助的,其对应上年度入住率分别须达到40%、50%、60%、70%。

  另外,星级机构亦可获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被评定为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的,在星级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交星级评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需同时出示证书原件比对),将给予一次性星级评定奖励。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20万元,四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15万元,三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10万元,二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5万元,一星级养老机构奖励为2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于每年7月底前向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申请上一年度新增床位资助、运营资助或星级评定奖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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