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Ⅱ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20-440600-45-03-064118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2022-2023年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Ⅱ标段(第二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20.73公里。管径为燃气3PE钢管D34mm-D508mm、PE管DE32mm-DE315mm,其中一条最长管道约3984.5米,最长一段定向钻穿越管道约300米。设计压力为:次高压、中压及以下,主要采用开挖直埋、定向钻进铺设施工工艺,调压装置5个。项目建安费为32466188.89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730日历天; 招标工期: 730日历天, 2022年 月——2024年 月(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由招标人在本时间段内开出的工程任务单)。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66188.89(元)
2.5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2466188.89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47959.74元)。
因本项目单项工程数量多且零星(需配合新建道路敷设),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工期要求详见由招标人在本时间段内开出的工程任务单及工程开工指令单,中标人以此为准进行施工。具体详见有关项目说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证书(2019年6月前需含PE管专项)。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不含土方管理人员),人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的人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驻本项目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为准。
4.11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具有与项目管径匹配的全自动PE焊机,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的钢管焊机(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1座103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757-8777391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5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工、朱工
电 话:0757-88018628
传 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bjzwjfs@163.com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及补亏机制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241FSC3A922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及补亏机制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及补亏机制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相关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或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反映其开户行,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③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及补亏机制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及补亏机制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A)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已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B)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响应,如有违反,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C)联合体如获得成交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4楼、5楼
联系方式:0757-83381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禅港东路(紫洞大道-佛山一环东侧)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3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以 禅交﹝2022﹞13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西起紫洞大道~禅港西路交叉口,向东延伸,通过佛清从高速辅道绕行,东至佛清从高速东侧辅道与禅港东路(绿岛湖段)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394km。道路标准:紫洞大道~佛清从高速西侧段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 47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 60km/h ;佛清从高速两侧加建辅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2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排水(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桥涵、照明、缆线管廊等内容。本工程建安费约为9754.78万元,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094.096万元。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排水(含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等)、桥涵、照明、缆线管廊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关工程管理办法,配合招标人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3)监理服务期限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4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9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具有以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业绩要求: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建安费7500万元(或以上)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年龄不超过55岁。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作为监理负责人负责过:1项建安费7500万元(或以上)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单位)、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7 日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17 日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6.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其他
8.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757-8290166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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