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腾龙湾区数据中心项目 10KV 备供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腾龙湾区数据中心项目 10KV 备供电线路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4号(项目代码:2112-440605-04-01-31799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西樵纺织产业基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腾龙湾区数据中心项目 10KV 备供电线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4号(项目代码:2112-440605-04-01-317998)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电缆建设项目,新建电缆通道长 3380 米,通道占地宽约 3 米,两侧电力保护区面积各 0.75 米,总计 15210 平米。(约 1.5万平米)。用电负荷 112000kW, 10kV 设备装设容量: 112000kVA。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3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实际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发包人通知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日期经发包人确定后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1853189.7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承包范围:
招标内容:
(1)腾龙湾区数据中心项目10KV 备供电线路工程外线工程:拟进行新建电缆通道施工,由樵朗变电站起,经工业园属地道路、西江公路、新河村与太平村道路、官太路至腾龙数据中心地块。包括房内电器如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单母线柜、断路器柜 的安装;基础槽钢制作、安装;单体调试;穿通板制作、安装;电力设施编号牌安装;综合测控单元安装;直流馈电屏安装;48 芯非金属管道光缆(GYFTZY)保护管敷设;光缆调试;开关房自动化安装调试;高低压电缆安装调试;新建电房土建;回顶管施工、上下水及暖气管道勘测、地下管线探测等工程内容。
(2)腾龙数据中心项目10kV备供电路工程下穿广珠铁路、西二环高速护管工程:拟进行下穿广珠铁路、西二环高速护管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安装。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þ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佛山供电局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2021版)》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条件:
①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发文为准)。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7.8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电压等级 10kV(或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施工工程。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
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
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2.5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 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
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 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6)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
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
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西樵纺织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科技工业园内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18号B09-1室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838655
电 话:0757-86322208
传 真:0757-86322208
电子邮件:gdsmzx@126.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人)为 深圳市碧桂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使用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眼村委会燕子岗下横江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4157.90㎡,其中新建面积约为52233.90㎡,改建面积约为1924㎡。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一栋监管综合业务大楼(建筑面积16076.83㎡,含地下室)、一栋生活楼(建筑面积10527.67㎡)一个监区(建筑面积12820.20㎡)、一座看守所AB门及收押楼(建筑面积3138.32㎡)、一座拘戒所AB门(建筑面积205.09㎡)一栋看守所审讯楼(新建建筑面积4498.15㎡)、一座拘戒所备勤楼(建筑面积1725.09㎡,含连廊)、三座岗楼(建筑面积共62.76㎡)、三座大门(含监管综合业务大楼大门、武警营房大门及监所大门,建筑面积共194.8㎡)、一个配电房(建筑面积225.43㎡),一座看守所二监区管教室(谈话室)(建筑面积18.24㎡)以及其他一些附属建筑的建设,并对现有部分旧楼建筑改造,改建一栋拘戒所收押楼(建筑面积635.41㎡)、一座拘戒所审讯室及律师会见室(建筑面积476.45㎡),以及看守所审讯楼的部分建筑(建筑面积 1517.5㎡)。项目还将进行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室外市政工程等其他工程的建设。
2.3 计划工期: 686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625日历天,竣工验收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一)土建装饰工程
1、地下室工程:地下建设一层地下室,框架结构,管桩基础。建筑面积6532.35平方米,停车位156个,层高约4米。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2、监管综合业务大楼及连廊: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544.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7.3米,共7层,最大层高为8米。主要内容为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3、监管综合业务大楼大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6.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2米,共1层,最大层高为3.3米。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等。
4、看守所审讯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498.1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8米,共2层,最大层高为4.15米。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5、生活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527.6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1.7米,共9层,最大层高为5.7米。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6、拘戒所备勤楼: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 1725.0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35米,共2层,最大层高为4.2米,最大跨度为7.9米。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7、看审所监区扩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820.2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9米,主要建筑为1层,最大层高为6.9米。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8、看守所收押楼: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 3138.3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15米,共2层,最大层高为5米,最大跨度为8米。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9、武警营房大门: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74.1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75米,共1层,最大层高为6.75米。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10、岗楼1-3为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62.7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2.5米,共3层。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11、监管综合业务大楼配电房为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255.4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5米,共1层。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12、拘戒所AB门为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公建,建筑面积205.0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7米,共1层。主要内容为钢筋混凝土部分、砌筑部分、内外墙装饰部分、门窗部分等。
13、室外部分:面积约428035.82m2,考虑原有道路拆除、新做道路。
14、园建绿化部分:考虑屋顶绿化种植及设施建设、庭院建设。
15、海绵城市:PP模块安装。
(二)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各栋单体电气工程、防雷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给排水工程、消火栓及喷淋工程、防排烟工程、空调工程、电梯项目、厨房设备、水电及通风工程等;
1、配电工程:从变配电房低压出线引至各栋单体的电缆,按图敷设电缆、桥架、管线,安装各种灯具、各种开关插座及敷设其配电线路;
2、火灾报警工程:各栋单体火灾报警点型探测器、各类模块安装;
3、给排水、直饮水工程:从泵房及给水点引至各栋单体的用水点;
4、水消防、喷淋工程:从泵房地下室管道、消防箱、灭火器安装,消防泵房设备及管道安装;
5、防排烟空调工程:各栋单体排烟风机、消防送风机、风口及风管安装。
6、空调工程:各栋单体空调机安装、风口及风管安装。
7、厨房设备、水电及通风工程:干警厨房、在押人员伙房、犯人临时伙房内设备、水电及通风安装。
(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2招标控制价:¥297530057.66元;最高投标限价:¥269681244.2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系统、完善。
(4)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碧桂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铁仔路50号凤凰智谷A栋2908
邮 编:518100
联 系 人:颜工
电 话:1354559199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8028119619
传 真:/
电子邮件:37689339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叠加国庆假期返程高峰,疫情输入风险增大。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佛山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7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疫情报告城市旅居史的人员,须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7天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须落实7天居家隔离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抵佛后请务必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市民朋友国庆假期离开佛山出市出省的,请于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旅途中做好防护,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两检”(两次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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