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里湖新城中轴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湖新城中轴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里湖新城中轴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北起里官路,南至规划滨河北路,总用地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及其周边配套工程。其中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 2.2 万平方米,地面配套面积约 8.8 万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道路长度约为 2.12 千米,道路红线宽 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置单向两车道。本项目工程费约 42029.38万元(其中:地下空间工程 21534.00万元、地面配套工程13589.53 万元、市政道路工程6905.85万元)
2.4服务周期:
勘察设计工作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合同签订后起2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2)合同签订后起4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
(4)合同签订后起7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7)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服务范围:负责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土壤氡检测等)、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及协助审查核对竣工图等服务。按相关规范进行包括建筑、所有室内外装修、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标准不低于绿色建筑二级)、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等)、给排水、消防、人防、防雷、通风空调(含防排烟)、电气、幕墙及门窗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人行天桥、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个性化城市家具设施、照明及亮化等;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等设计阶段的各类评审工作。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829,240.42元。
2.6承包方式:勘察费固定折扣率、设计费固定费率。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4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负责地下室空间工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cxpt.fssjz.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对于本项目中地下室空间工程及地面配套工程,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4.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负责市政道路工程的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对于本项目中市政道路工程,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打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101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856895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孔繁聪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1.招标条件
环岛北路市政道路工程(三山西桥至三山港小段)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1〕3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环岛北路市政道路工程(三山西桥至三山港小段)施工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1〕3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环岛北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环岛北路市政道路工程(三山西桥至三山港小段)位于佛山市南海桂城街道三山片区内。本项目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三山西桥桥底辅道,延伸接入三山港小西侧道路,路线全长约856m,红线宽16m,双向2车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各专业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临时改涌、园建工程等。本工程建安费约为41,001,212.56元。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1235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监理515个日历天,以及720个日历天的保修期(养护期)监理;在保修期(养护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如本项目工期延长,招标人不增加附加工作酬金。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14,288.30(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环岛北路市政道路工程(三山西桥至三山港小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按监理规范应由监理人负责的平行检验(检测)(检测频率不少于15%);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
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4.6.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的,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桥梁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的,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相互兼任。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投资为2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科创中心C7科技大厦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邮 编:510663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7562291-8313
传 真:020-87580675
电子邮件:zb87562291@163.com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公司债券项目(项目编号:FSWY221CG76)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FSWY221CG76
三、项目名称: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公司债券项目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申请和发行的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拟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规模以后期相关主管部门核准规模为准。
3、发行方式和具体发行债券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具体发行债券品种后期由发行人和中标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发行规模范围内协商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
5、发行时点:在获得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核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安排发行;供应商可根据公司情况,在发行有效期内,对发行时间和期限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
6、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
7、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供应商须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是联合体响应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1联合体最多由2家机构组成;不允许任何一家机构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也不允许一家机构的两个或以上的团队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6.2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承销协议》,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
6.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办理响应事宜。如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响应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单位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办理响应事宜。
6.5 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需要联合成员分别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材料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6.6 如中标,联合体牵头方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获取(提供)采购文件事项
1. 获取(提供期限)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网上: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fsweiyuan@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后果自负。
现场: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递交资料。
3.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3.1. 获取采购文件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3.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3.3.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获取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获取采购文件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账 号: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保证金账号不同)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九、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foshan.gov.cn/jyxx/fss/gcjy_1108550/zbgg/index.html)、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sweiyuan.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10日止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16号联华大厦
联系人:潘军梅 联系电话:0757-86082615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18824810338
邮政编码:528200 电邮:fswe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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