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360001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1,5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71,5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metb3@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大学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020-3936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83547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工、郑工、黄工
电 话:020-83547060
项目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8日 08时4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2-8649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陸个月,即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8日 08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3巷1号
联系方式:020-83009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288(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6、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艳斌(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288(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6、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顺规条件(2022)0259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太平菱溪股份社A5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及《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太平工业区地块物业代建、返租协议》。
二、挂牌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12286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458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时正。
三、挂牌时间安排:
(一)挂牌公告期:2022 年10月28日至2022 年11月17日。
(二)挂牌时间:2022 年11月18日至2022 年11月28日10时止。挂牌人将于2022年11月28日9时正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4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议,挂牌人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三)挂牌现场竞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竞价结束。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3、为促进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申请人应根据本宗地建设条件和各项管控要求,提前完成本宗地工程建设方案编制,携方案报名参与土地竞买。方案应达建筑单体方案(含规划总平面图)深度,需包括符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cpi电子报批材料”制作质量要求(试行)的通知》、《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试行)》要求的cpi电子报批材料。
竞买申请时不对该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竞买申请人提供的工程建设方案如未达到联合评审要求的,由竞买申请人负责完善工作;如因此对本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造成影响的,由竞得人自负责任。
4、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被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认定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还另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印花税缴纳要求等涉税事项请咨询区财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2366)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TD2022(SD)XG0014 号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2(欧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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