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街道关于加强黄码人员和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通知
容桂街道
关于加强黄码人员
和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通知
容桂街道各位市民: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共筑防疫屏障,现定于2022年11月17日至18日加强黄码人员和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点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7日7:30-11:30,14:00-17:30 (仅限黄码人员)
开设黄码专场采样点:区二北门停车场、海尾公园、容里居委会、新容奇医院顾地厂区、千禧广场、东风居委会、南岸公园、花溪公园、细滘居委会
(二)11月18日7:30-11:30、14:00-17:30
1.开设黄码专场采样点:区二北门停车场、海尾公园、容里居委会、新容奇医院顾地厂区、千禧广场、东风居委会、南岸公园、花溪公园、细滘居委会
2.开设重点人员核酸专场采样点:千禧广场、花溪公园
(三)各便民核酸采样点在常规时间开放,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单管检测除外)。
二、便民采样点安排详见附件。
三、曾经确诊或无症状痊愈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等候检测通知。
四、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纳入本次检测。
五、红码人员请迅速联系所属社区(村)报备,请勿前往免费核酸检测点。
六、请广大居民提前通过“粤核酸4”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及家人信息,并截图保存“个人采样信息二维码、粤康码、行程卡”,以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七、采样期间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关注官方权威消息,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附件:容桂街道便民采样点安排
顺德区容桂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容桂街道核酸检测采样点
具体位置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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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街道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设置表
11月16日晚,海珠区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荔湾区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番禺区调整疫情防控措施,11月17日0时起,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控,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11月2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详情如下: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延续强化疫情防控
措施的通告
近日我区新发病例仍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为广州市新增病例的主要来源。此外,其他区域仍有散发个案。专家研判,目前我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社区传播风险尚未完全阻断,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将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延续实施至2022年11月19日24时。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早日战胜疫情。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2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零时起,除高风险区以外,在我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社会面管理,住宅小区(楼宇)、城中村、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高风险区继续按照有关防疫政策执行。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后决定,从2022年11月17日0时起,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在我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控,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保持适当距离等措施。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二、全区各类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摄影楼(工作室)、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采耳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且不得组织聚集活动。
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三、在番禺大道以西、广台高速以北的番禺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供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暂停经营和服务。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服务,要求大堂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座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登记订餐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恢复正常经营服务,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四、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室内场馆暂停开放,倡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学校、幼儿园2022年11月2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六、有序恢复营业服务的各类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设立专人专岗督促落实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七、以村、社区、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园区、商厦、企业等为单位,设立专人专岗,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进入人员必须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其中,城中村进出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压实企业、商厦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商厦、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全覆盖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加强员工每天健康监测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临聘、劳务派遣、时工日工等人员健康管理和防疫管理。
八、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九、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特殊场所按规定严格落实高于社会层面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地。
十、居民群众离开番禺外出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不前往近7天内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外出期间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持续关注自己和同行人员的健康码。返回番禺后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或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临时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社区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十一、外省来(返)人员抵达番禺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要居家(酒店)等待结果,在核酸结果出来之前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近7天内有本地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番禺人员,在进入番禺前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的“来(返)穗申报”进行健康申报,在抵穗1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要落实“三天三检”,倡导在第5天、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二、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少出门、少串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村、社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村、社区活动期间,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居民群众如发现被赋红码或黄码,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备。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0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番禺大道以西、广台高速以北的区域示意图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东平家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2JC232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东平家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8,681.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东平家综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8,681.1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东平家综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东平家综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65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2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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