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召开南海区谢边涌、石碣涌专题督查反馈会议
为贯彻落实市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部署,10月下旬,市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专题督查组进驻南海区对谢边涌、石碣涌开展专题督查。日前,专题督查报告已经市领导同意。为抓紧抓实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11月14日上午,市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专题督查组组长、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邝远华在南海区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召开谢边涌、石碣涌专题督查反馈会议。市专题督查组副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怯聚法、专题督查组相关成员,南海区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大沥、狮山镇分管领导及谢边涌、石碣涌镇级河长参加会议。
邝远华肯定了南海区在谢边涌、石碣涌历年整治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成效,但也指出在这两条河涌治理过程中存在河长领治、控源截污、体制机制和部门履职方面问题,针对专题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邝远华强调,镇级河长要强化履职,强化领治,区镇两级要加强流域治理的主动性,统筹协调各级河长,避免出现河涌治理“各自为政”的问题。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三定方案”履职,重点做好水环境治理项目合同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项目实施不同步、不匹配等问题。
随后,怯聚法强调,治水工作是我市的重点任务,各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中央、省、市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河长要自查自纠,对于流于表面的敷衍式巡查要尽快作出整改。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对作风漂浮不严不实要严厉问责,坚持以结果导向抓工作成效,以钉钉子精神实工作之风。
最后,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狮山镇、大沥镇、区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作表态发言,表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全盘接受,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部署项目铺排、实施时序、实施边界,集全区力量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图、文:王庆坤,水环境治理科供稿)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1311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消防车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4,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0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上牌,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或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或技术人员情况或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 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登高平台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至2022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联系方式:0757-2665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欣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一座1703室
联系方式:0757-83130919、8313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黎先生
电 话:0757-83130919、83130073
佛山市欣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以下资产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因原租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合同期间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我社研究,拟将该资产与薛朋春以公开协商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方案如下表。相关立项登记、信息发布已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系统填报。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祖庙街道镇安村中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心编号:立X2022100121
序号 |
资产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原出租到期日期 |
上一年租金(元) |
拟交易年底价(元) |
拟出让(出租)期限(年) |
拟出租起 |
拟出租终 |
资产经营 |
承租方 |
1 |
20104400001 |
中三筲箕围工业区1号之一 |
610 |
2022年11月9日 |
146400 |
146400 |
1年 |
2022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9日 |
厂房出租 |
薛朋春 |
2 |
20104400002 |
中三筲箕围工业区1号之二 |
590 |
2022年11月9日 |
141600 |
141600 |
1年 |
2022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9日 |
厂房出租 |
薛朋春 |
3 |
20104400003 |
中三筲箕围工业区1号之三 |
578 |
2022年11月9日 |
138720 |
138720 |
1年 |
2022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9日 |
厂房出租 |
薛朋春 |
4 |
20104400004 |
中三筲箕围工业区1号之四 |
560 |
2022年11月9日 |
134400 |
134400 |
1年 |
2022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9日 |
厂房出租 |
薛朋春 |
5 |
20104400005 |
中三筲箕围工业区1号之门前空地 |
84 |
2022年11月9日 |
20160 |
20160 |
1年 |
2022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9日 |
厂房出租 |
薛朋春 |
|
合计 |
|
2422 |
|
581280 |
581280 |
|
|
|
|
|
如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卢棉昌 83264463
地址:祖庙街道镇安办公楼
祖庙街道镇安村中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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