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竞投活动延期举行的通知
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埋管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埋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NJ2022-080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埋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0886.54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886.5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埋管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工程为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埋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挖沟槽土方、回填土、余方弃置、埋设III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1000和砌筑检查井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下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被拒绝。
3.2、响应供应商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采购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供应商,各响应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 年12月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 25日至2022年12月01 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网站右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寨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电话:1338024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2022年 11月 24 日
佛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2〕8 号批示,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03.71平方米,其中:数据中心(图书馆)为地上9层,建筑面积(含地下室)29109.69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为地上11层,宿舍楼B 建筑面积7156.85平方米,宿舍楼 C建筑面积6622.77平方米;生活水泵房为地上1层,建筑面积414.40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802.91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设计 阶段 |
1、如项目后期需要增资,审核第三方单位出具增资部分初步设计概算,提出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向佛山市政府申报增资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并出具预算编制/审核报告,审核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审核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提出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3、按招标人要求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4、针对方案比选,提供专业意见。 5、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6、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
2 |
招标 阶段 |
1、负责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2、负责根据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计算施工定额工期; 3、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4、协助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措施费与施工组织设计的一致性等问题,并提出分析报告(包括对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分析等)。 |
3 |
施工 阶段 |
1、拟定资金使用计划; 2、编制项目预算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图预算,修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的费用。 3、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偏差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复核进度款的工程量,复核进度款;包括不限于对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及各服务单位的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4、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达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5、编制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预算及复核进度款。 6、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协助处理合同变更,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结算价预估分析。 8、积极配合招标人,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 9、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确认变更价款。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10、针对方案比选,提供专业意见。 |
4 |
结(决)算阶段 |
1、审核工程结算报告并负责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审核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结算。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3、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4、负责组织建立结算台账。 5、配合竣工决算、财务决算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造价事宜。 |
5 |
其他 |
1、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如需)、招标控制价(如需)、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相关成果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 3、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4、配合招标人内部或者政府部门对招标人的审计工作。 5、义务配合使用人解决试运行阶段的消缺服务、物资采购、小额工程相关工作的造价咨询服务,且不得推诿拒绝,工作期限至正式独立运营为止(如有)。 6、如有任何工程上的纠纷,受托人须应招标人的要求就有关仲裁或诉讼事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证人证言以及出庭作证等,签署必要的文件等。受托人应此项工作所支出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无论工程是否已经结算完毕。)受托人不得以服务酬金付款争议或者服务期满为由拒绝或怠于配合,否则由此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 7、受托人须按合同文件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
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出席会议:根据招标人需要,出席和成本控制、造价咨询有关之设计会议、工程会议、成本会议,并提出成本控制相关建议及方案。
2.市场调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对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环境进行调研,包括对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法令、条例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之调研;
工程造价行情调研,包括向当地施工单位及供应商的询价、了解同类工程造价水平、材料及劳务市场的价格调查等。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按实际需要调整服务内容,配合项目发展计划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4.按招标人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招标人成本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成本划分口径、招标人视工程情况给定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成本后评估报告范本等。
5.在成本控制方面主动提醒招标人注意相关问题,并提供合理降低工程成本之方案。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2.3.2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732,544.80元。
2.4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结算的结算价备案或确认为止。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6 质量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指定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9.4 本项目招标及后续事宜均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招 标 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 单元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200 |
联 系 人: |
谭工 |
联 系 人: |
潘工、冯工 |
电 话: |
0757-86368669 |
电 话: |
0757-8313129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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