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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提升群众幸福感

时间:2022-11-25     人气:3964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
概述: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在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再提升”工作的基础上......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在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再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扩大佛山市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宣传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联合佛山新闻网推出#不动产登记知多D#栏目,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在市民心中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021年5月28日,佛山市印发《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以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引领,突破传统政务服务理念,推出“交付即交证”创新举措,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




“交地即发证”


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受理“交地即发证”申请,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验收即发证”


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普通厂房和仓库(不含分割登记),在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竣工验收、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在申请联合验收时可同步申请“验收即发证”,自然资源部门与竣工联合验收相关部门联动,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为建设单位核发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


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购房人进行房屋交付使用时,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可于房屋交付现场统一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即购房人收房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交付即交证”建立起从土地交付到土地首次登记、从竣工验收到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从商品房交付到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接下来,佛山市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交付即交证”畅通高效运转,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性和便捷性,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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