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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预公告

时间:2023-01-12     人气:457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作者:
概述:......

  佛自然资禅收回公(预)〔2023〕1号

  为实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满足三号线首通段开通验收要求,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拟收回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的目的:实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

  二、收回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东平站-湾华站区间风井: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文华南路与新明二路交叉口,面积约277.85平方米(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事项,由属地镇街落实。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收回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收回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8日(不少于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东平站-湾华站区间风井拟收回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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