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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第二阶段)设备供货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8     人气:112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发改核准〔2020〕8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发改核准〔2020〕8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本项目 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第二阶段)设备供货项目(第2次招标)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020-440608-77-02-015540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医疗废物35吨,项目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一条日处理量为25吨的医废焚烧线,第二阶段建设一条日处理量为10吨医废焚烧生产线。本次招标针对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医疗废物焚烧线包含进料系统、热解气化焚烧炉、燃烧空气系统及辅助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主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套公辅设施包括变配电、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2000万元,本次招标包括技术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建设内容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2.3 供货周期:296日历天,其中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阶段186日历天,试运行期110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097380.87元,其中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用)招标控制价19149402.75元,土建费用招标控制价947978.12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097380.87元。


2.6 承包方式:


2.6.1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用):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6.2土建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


2.7 质量要求:排放指标达到《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最终排放标准以环评报告及批复为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邮编:528000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7-888587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邮编:528100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7-87710881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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