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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20     人气:111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11-440606-05-01-346251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11-440606-05-01-346251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的 设计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项目拟建综合楼、科研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五层,包括科研活动室、科研实验室及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科研楼五层,包括实验室、计算机功能室及其他功能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0.67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0.38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连通综合楼及科研楼。总投资为129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安费)10400.00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 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与优化;


(2)方案确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


(4)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5)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3.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 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等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的设计、方案设计深化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施工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完成规划报建图编制、协助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内容,以及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给排水、弱电、通风、智能化、电气、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消防、防雷、标识、电梯、装饰(含外立面、室内)、室外道路、室外市政及附属设施、绿化、卫生、环保、安全、海绵设计、建筑节能等内容。(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43,904.00 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66836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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