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
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重大命题,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对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作出战略部署,为百年大党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再出发提供了最根本的思想指引、最权威的行动指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源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用“六个如何始终”概括了我们党所面临的特殊难题,深刻分析其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所处历史方位、肩负使命任务、面临复杂环境的清醒认识,对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作为在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进行着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面对着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面对着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着庞大规模的党员队伍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党情国情,这都决定了只有严管严治、长管长严,才能保持大党应有的风范,解决大党独有的难题。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卓著成效来之不易,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历史方位,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历史主动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十年磨一剑。经过革命性锻造,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展现了高度团结、愈益强大的卓越形象,拥有了在困难面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党群关系,在风云变幻中赢得了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我们党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去腐生肌。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宏阔实践中,党中央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积累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新的宝贵经验。新征程上,我们有信心、有底气、有智慧,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迈上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更要有新认识新作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新时代十年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基础上,以构建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为目标,使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更加科学、富有实效。要主动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驰而不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好大党面对的独有难题,必将使我们党顺利迈过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的一道道坎,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中储粮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徐宝义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向中储粮集团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打招呼,帮助某招标公司进入中储粮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物流仓储经营、收储库点确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徐宝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西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受贿案。杨随亭违规同意所属粮库与民营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轮换储备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89万余元;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安排使用储备粮补贴支付机关运行费用1152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在涉粮项目合作、粮食储备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4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杨随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天喜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受贿案。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向张天喜反馈了自治区粮食局存在专项资金账外管理等问题,要求60日内完成整改,但张天喜直至2021年5月退休仍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张天喜利用职务便利,在临储粮指标分配、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张天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东胜违规由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受贿案。胡东胜多次安排省粮食局下属单位为其报销住房装修材料、购买手机等个人费用,无偿接受省粮食局下属单位提供的因私客房住宿及服务;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收储业务、粮仓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胡东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储备粮监管不力、受贿案。卢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某民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其个人持有福州市原粮食局牵头筹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12%股份;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相关企业在动态储备粮采购和轮换业务中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擅自动用等问题;在应急储备粮项目、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卢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储粮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东升挪用公款、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张东升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协议等方式,将公款1.1亿余元挪用给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储运工程、临储粮收储库点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6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属经营的企业提供散粮车服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40万余元,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张东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新开“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违规出借钱款收取高息、受贿案。周新开在收储政策性粮食过程中,伙同或安排他人,违规将先前收购的商品粮、陈粮共计1.15万余吨,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非法套取差价;向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放贷230万元,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粮食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周新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违规销售储备粮、违规管理专项资金、受贿案。王东锋违规安排轮换销售3.89万余吨省级储备稻谷,致使省级储备粮长期空库、亏库;违规将下属企业的4.25亿元储备粮专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混用,造成粮食安全风险;利用职务便利,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粮食业务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75万余元。王东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广东省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原主任熊军虚假轮换粮食、代储成品粮监管不力、贪污、受贿案。熊军违规安排虚假轮换粮食,致使储备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监管不力,对相关企业包干轮换的储备大米存在严重质量及数量不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购粮价格等方式,侵吞公款1300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在粮食代储、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7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熊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一、第三粮库原主任曾贵良虚假轮换、违规代储储备粮、挪用公款、受贿案。曾贵良违规决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在未实际发生购销业务情况下,虚假轮换市级储备粮,套取财政补贴;违规租用无资质的仓库,代储市级储备粮;擅自决定将公款8600余万元挪用给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粮库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万余元。曾贵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十起案件均是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办,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监管等重点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突出,“靠粮吃粮”易发多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持续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将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紧抓不放,务求实效。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打出声势气势,形成高压氛围。要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国有粮库强化内部治理,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缺位问题。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结合查办涉粮腐败案件,查找制度漏洞、监管漏洞,一体谋划和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加快推进智慧粮库建设,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
琶洲这一区域将大变样!近日,市政府批复同意《琶洲南区城市设计深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划提出,要将琶洲南区打造成面向未来、生态宜居、令人向往的“数字创新活力区”。整个片区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37.1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46,建筑限高250米;规划产业建设量291.8万平方米,居住建设量164.2万平方米。
琶洲南区位于琶洲岛以南,北至黄埔涌,西至赤沙车辆段,南至新湾东路,总用地面积4.48平方公里,本次批准范围为新滘东路以西区域,面积3.67平方公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推进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和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琶洲地区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琶洲南区城市设计深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本次规划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核心内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遵循“城水共生、生态共融、数字创新和未来社区”四大规划理念,打造面向未来、生态宜居、令人向往的“数字创新活力区”。
规划方案以塑造高品位城市形象,延续高标准生态格局,推动高质量产业发展,营造高品质人居生活四个方面为亮点,以生态为优先、以创新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智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现代化的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创新型数字经济总部优势集群,致力将琶洲南区打造成琶洲地区高质量发展典范及大湾区“数字+”创新产业新高地。
规划区内居住人口5.11万人;规划区内就业人口10.37万人。用地性质以商业服务业、居住、文化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及水域用地为主。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37.1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46。其中,产业建设量291.8万平方米,居住建设量164.2万平方米,公服、文化设施建设量72.2万平方米(含现状广东财经大学),公用设施建设量7.0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建设量1.8万平方米。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四级八类”设置配套设施333处,其中,面向居住社区人群的公共服务设施189处,满足不少于居住建筑面积的11%,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144处;面向产业社区人群公服设施,按产业地块建筑面积比例下限不少于6%配置。
规划提出,沿黄埔涌一线产业地块、规划横一路(商业街)北侧产业地块的商业比例不小于10%(不含产业公服配套比例)产业地块( 商业、商务及娱乐康体用地)的建筑高度为弹性指标,可由地区总师团队结合具体方案研究,在规定的建筑高度基础上上下浮动15%调节,最高小于2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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