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庄”(土名)鱼塘发包-中标公示
1.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1日上午11:00时
3. 预中标人:甘汉生
4. 预中标价:11000.00元/年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
7. 投诉受理: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7日下午5:30前向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庵浪”(土名)鱼塘发包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庵浪”(土名)鱼塘发包
3、项目地址:明城镇芹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4、项目规模:面积约11亩,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5年
6、交易底价:8000.00元/年,递增情况:无,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承包款每年缴付一次,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3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11、其他: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等一般农用地,若需建设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 。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10:00至10: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村文化室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按提交顺序开启报价信封,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3年2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明城镇芹水村文化室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甘汉长
联系电话 :15917005061
1.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步洲经济合作社
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1日上午09:50时
3. 预中标人:莫锦亮
4. 预中标价:51800.00元/年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
7. 投诉受理: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7日下午5:30前向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步洲经济合作社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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