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检查调研白云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1月31日下午,广州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强前往白云区调研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调高水平安全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树牢安全高质量发展理念,用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杨伟强听取了海太欧林华南有限公司和广州瑞芬化妆品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结合工贸企业复工复产特点,按照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对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召开全员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全员安全培训、制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等工作进行检查。
杨伟强局长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做好安全风险管控。要按照企业实际情况,作业风险不同级别、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风险管控方式,尤其要加强对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重点风险点的管理。三是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复工复产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严禁“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设施完好、可靠,员工装备、培训到位。
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创新开发仲裁法律文书多种电子送达程序,提供高效、可靠的送达途径,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签收各类仲裁文书,“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文书送达全覆盖,提升精准性和可靠性。相关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并获全国推广。
截至2022年12月,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借助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成功送达文书31849份、微信“广州劳动人事微仲裁”小程序成功送达文书10738份、“5G短消息”手机信息送达模式成功送达文书5342份。
一是创新升级、突破局限。推出仲裁文书微信“粤省事”小程序送达,实现当事人送达文书人脸识别,确保本人签收;升级推出微信“广州劳动人事微仲裁”小程序送达,保证当事人本人签收,也记录了签收时间;进一步升级推出“5G短消息”手机信息送达,突破对手机终端应用的依赖局限,运用手机短信即可送达签章版法律文书。
二是积极探索、分类应用。对仲裁文书电子送达方式进行分类应用,提升送达质效。对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过程性文书采用“5G短消息”、微信“粤省事”等送达方式为主,实现“快速达”;对结案和重要案件文书采用微信“广州劳动人事微仲裁”小程序送达,实现“精准达”。
三是高效智能、精准识别。仲裁文书送达是仲裁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影响仲裁案件办案质效的重要因素,高效智能的仲裁文书送法方式精准识别签收人身份及签收时间,解决涉及签收时间、签收人和文书时效等相关争议问题,有效降低案件当事人的异议和投诉,大幅提升仲裁办案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项目名称:广州中学凤凰校区加扩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39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 0时0分~2023年2月22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03.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7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 9时30分 - 2023年2月2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2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 9时15分 - 2023年2月22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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