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河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第二次)项目变更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河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第二次)
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HCN2022-161
公告的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河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第二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交易公告
更正原因:合同更正
更正内容:附件合同更正(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2月1日
其他补充事项: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67400625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2023年2月1日
荷城街道阮埇村委会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公开协商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CN2023-027
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埇村委会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面积 | 租金 (元/月) | 租赁期限 | 资产经营 用途 | 承租方 |
1 | 新宅基地前面空闲土地 | 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约600平方米 | 3000元 | 1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 | 建房办公室 | 广东凯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新宅基地前面空闲土地 | 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约600平方米 | 3000元 | 1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 | 建房办公室 | 佛山市高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新宅基地前面空闲土地 | 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约600平方米 | 3000元 | 1年,自2022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 服务安装建设工程排栅架及脚手架 | 蒋启义 |
补充说明: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原有建筑物翻新、改扩建。拟出租土地位于荷富路边,应明确地块出租后外立面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对周边景观(特别是荷富路沿线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并须加强对出租地块的监督和管理。
公告期限: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5875731122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1日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2023年惠民利企民生政策标准化和智能自助服务(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系统运维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惠民利企民生政策标准化和智能自助服务(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系统运维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
¥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惠民利企民生政策标准化和智能自助服务(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系统运维项目主要支撑平台用户服务工作以及保证平台安全运维、数据和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市级政务平台对接、系统迁移服务、常态化系统运维工作。具体如下:
(一)市级政务平台对接
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开展高龄津贴申报、独生子女奖励业务与市一体化政务中台的接入,实现高龄津贴申报、独生子女奖励业务的收办分离,统一运营管理。
(二)系统迁移服务
根据局方机房更换工作要求,需要将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平顺迁移到数据中心。迁移过程中需要对系统应用服务、数据库、外部对接系统进行统一切换和测试。
(三)常态化系统运维工作
1.对各村居、镇街、区民政、区卫健的系统使用问题进行解答回复。
2.对日常使用时录入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正及个别特殊信息的补充录入。
3.对日常使用时,用户发现的系统问题进行功能修复。
4.定期每周进行数据备份文件和系统运行日志检查。
5.检查处理系统安全评测反馈的问题。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2月3日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0号楼4楼。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7-82013261,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0号楼4楼。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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