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4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 0时0分~2023年2月2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7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8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10时0分 - 2023年2月2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3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9时45分 - 2023年2月2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何棠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销售中心及样板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4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 16时0分~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51.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方为施工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施工主办方)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3日 16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消费市场基本稳定 对外贸易好于预期 利用外资保持增长 对外投资平稳发展 多双边合作实现新突破
在国新办2月2日举行的2022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郭婷婷表示,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扎实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实落地,全年商务运行总体实现稳中有进,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郭婷婷介绍说,从商务工作主要领域看:消费市场基本稳定。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万亿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新型消费发展态势较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6.2%,占社零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达27.2%。实体零售保持增长,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增长1%,消费场景不断拓展,消费体验不断提升。升级类消费需求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
对外贸易好于预期。去年外贸受到多重因素冲击,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合力积极应对。经过共同努力,全年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货物进出口突破40万亿元大关,达42.1万亿元,增长7.7%。其中,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保持增长,对前三大贸易伙伴——东盟、欧盟、美国进出口分别增长15%、5.6%和3.7%。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2.9%,占比进一步提升,超过50%;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分别增长8.9%和7%,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竞争新优势正在加快形成。服务贸易稳步增长,服务进出口5.98万亿元,增长12.9%。其中,旅行服务、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分别增长8.4%和7.8%。
利用外资保持增长。全年实际使用外资1.2万亿元,按照可比口径增长6.3%,这也再次证明中国依然是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引资质量持续提升,制造业引资增长46.1%,占比达26.3%,比2021年进一步提高7.8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引资增长28.3%,占比达36.1%,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主要外资来源地投资保持增长,德国、韩国、英国投资分别增长52.9%、64.2%和40.7%,香港地区投资增长1.7%。相关开放高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21家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2225.2亿元,占全国的18.1%;230家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2596.4亿元,占比达21.1%。
对外投资平稳发展。全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859.4亿元,增长7.2%。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增长7.7%,占比保持在17.9%。分行业来看,制造业领域投资增长22.4%,占比为18.5%;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投资分别增长24.6%和19.8%;绿色、数字等领域投资合作成为新增长点。对外承包工程稳定发展,完成营业额1万亿元,增长4.3%,新签合同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数比2021年增加59个。
多双边合作实现新突破。元首外交引领经贸关系不断深化。推动G20、APEC在经贸领域达成积极成果,成功举办了金砖国家和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推动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达成一揽子协议,引领投资便利化谈判实质性结束。正式启动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谈判。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联合可研并启动谈判。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如期生效并高质量实施,全年对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0.8%。
郭婷婷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商务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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