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杏坛镇城区、村居垃圾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0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杏坛镇城区、村居垃圾运输及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修改开标方式
更正内容:
“现场电子开标”修改为“远程电子开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7-27388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小姐
电 话:0757-22313232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荷城街道河江居委会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项目
(第二次)竞投公告
HCN2023-107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居委会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14日10:00在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对该社的厂房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和塘厂房 | 面积约1402.62平方米 | 8元/平方米/月 | 5年 | 5000元 | 按中标月租金的 3倍收取 | 合法合规经营无污染行业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每月5号前交清租金;(详见合同)
4.补充说明:
①该地块现状大部分为坑塘水面,其余部分为村庄用地,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加改建及翻新。地块部分涉及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但如涉及村改,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②该厂房产生的国家税收一律由中标人负责;
③该厂房目前断水、断电。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其次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古孟古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392310608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0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拆除、清平费用最高限价:470913.00元(此项费用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拆除工程产生的可回收材料总残值底价:606666.00元(此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拆除所产生的有回收价值的清除物经采购人委托的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606666.00元。有回收价值的清除物以现场实际数为准,移交时不再核对清除物清单与残值,残值不足上述评估值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拆除、清平费用(此项费用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最高限价:470913.00元;项目拆除工程产生的可回收材料总残值(此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底价:606666.00元。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底价(元) | |
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 拆除、清平费用 | 1(项) | 470913.00 | - |
可回收材料总残值 | 1(项) | - | 60666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格式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扫描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扫描件,并承诺磋商评审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成交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担任最先中标/成交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后中标/成交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失效。
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五)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57-63302555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踏勘现场
(一)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二)需要进一步了解标的物评估价值的,请联系采购人。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杨和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757-8880289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63302555
附件:招标文件-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doc
发布人: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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