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产品进出口规模跃居全国第一!
日前,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消息,2022年广东农产品进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超越山东排名全国第一。
2022年,广东进出口农产品3301.8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下同)增长28.1%,占全国农产品进出口总值的14.8%;其中,出口1157.7亿元,增长69.1%;进口2144.1亿元,增长13.3%。
数据显示,广东农产品进出口呈现四大特点:与主要贸易伙伴保持较快增长,特色水果出口大幅增长,有力保障供港蔬果稳定供应,肉类、干鲜瓜果及坚果和粮食为主要进口产品。
具体来看,2022年广东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农产品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对东盟增长32.5%,对美国增长63.8%,对欧盟增长4.3%,对中国香港地区增长13.4%,对巴西增长20.9%。此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长32.6%,对RCEP其他成员国增长26.7%。
品类上,2022年广东出口柑橘属水果7.8亿元,增长18.2%;香蕉3786.7万元,增长196.1%;龙眼2986.4万元,增长32.9%。值得注意的是,广东荔枝出口领跑全国,2022年出口荔枝1.7亿元,占全国荔枝出口的59.4%。
在保障供港蔬果方面,2022年广东对香港出口蔬果合计35.9亿元,增长145.6%,其中经水路运输供港蔬果出口量大幅增长46倍。受疫情影响深港公路物流不畅期间,广东省内海关大力支持“陆转水”,确保供港果蔬“当天组货、当天申报、当天出口”。
进口方面,2022年广东肉类、干鲜瓜果及坚果和粮食进口值分别为393.8亿元、383亿元和341.2亿元,合计占广东农产品进口总值的52.2%。其中,进口干鲜瓜果及坚果增长15.8%,进口粮食增长25.9%。
工人文化宫
九年一贯制学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农贸市场
......
高明拟对三洲旧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硬件设施即将迎来大提升
据介绍,本轮调整计划落实高明区新工人文化宫选址建设需求,在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旧址建设新工人文化宫,将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中的3843平方米土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以进一步完善高明公共文化服务配套。
三洲原控规图
根据片区规划人口,本轮调整还计划对片区内学校班数进行重新核实。其中原控规规划的幼儿园和高中班数保持不变,而初中班数则需进行调整,从原来规划的44个班调整为42个班,并且与原规划36个班的小学合并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将原规划的54个班小学位置进行变更,以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片区教育设施布局。
此外,片区内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未来将合并成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取消片区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体育健身场地、三合一环卫设施。取而代之的则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为片区增设一处农贸市场,一处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开关房,一处公共自行车站点、一处公交首末站、两处立体过街通道和五处公共停车场。为提升公园绿地整体景观效果,片区还将调整一处公厕、一处公交首末站位布局。
三洲新控规图
目前,三洲旧片区控规局部调整方案正在荷城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和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网站公示,市民对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23年3月1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渠道向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用地规划股提出。
联系电话:0757-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邮编:528500
电子邮箱:jtszg@gaoming.gov.cn
1.招标条件
2023-2027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7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13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纪念票册、文化创意产品制作服务 ,主要包括:
1.票册制作:开通纪念票册、生肖纪念票册、文化主题票册和各类型推广物料制作。
2.文化创意产品制作:佛山本土非遗和民间艺术工艺品,小型文化创意产品,文创IP形象周边产品。(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服务期:60个月。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4915.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拟投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的业绩。
(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类相关文创产品制作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3 年 2 月 21 日 17 分 30 点至2023年 2 月 28 日 17 分 30 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冯韦熙 电话:020-83546223
电子邮箱:184746798@qq.com
11.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告,从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有关控制措施,因此我中心对前来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不再实施查验核酸(抗原)检测结果、场所码打卡等防疫要求。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大家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配合,后续措施如有调整将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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