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展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供水无事故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近日,为规范指导新建、在建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工作,落实《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有关要求,由区水务局曾玉波三级调研员带队,会同市水务局领导,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陪同,先后到方圆合景·南沙水恋、中国铁建·海语熙岸一期、绿城·柳岸晓风等住宅小区检查优质饮用水指引落实情况。
检查组现场提出,要求南沙区进一步落实好优质饮用水指引要点工作,以及进一步做好居民用水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工作,将新建、在建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全部移交粤海水司实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确保住宅小区供水安全。
现场图片

重庆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幸奠万(512221********7850)诉重庆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50011*******2P9R)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646号),幸奠万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9月19日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16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24元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096元;3、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6072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6: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
一是定期开展供水设施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供水设施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供水设施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重点设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供水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等情况。全年开展供水领域安全检查 91 次,出动检查人员 161 人次,发现隐患 24 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 100%。二是加强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特别是加强涉有限空间工程的监管,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围堰等施工风险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三是认真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保障完好有效。我区市政消火栓现总数为 6352个 (其中广州自来水公司管理的有 5729 个,广州穗云自来水公司管理的有 623个),完好率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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