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湖街道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合汇中央广场自编号S-5首层、二层、三层商铺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288)
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3年3月27日10:00时对合汇中央广场自编号S-5首层、二层、三层商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荔湖街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合汇广场S-5首层、二层、三层商铺 | ZC-440183001208001-00090 | 10016.93 平方米 | 40元/平方米/月 | 增城区荔城街合汇广场 | 店铺 | 商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商铺租赁协议》(草案)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15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38年3月31日止。免租期:3个月,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2、交易底价:40元/平方米/月。
3、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一次,前两次递增5%,后两次递增10%。
4、产权情况:有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2)截至本次交易报名时竞投人未拖欠增城区辖区内各农村集体的租金或承包款。
6、其他情况说明:
(1)竞投意向人参与竞标视为同意《商铺租赁协议》(草案)内容,竞投意向人中标后须按公告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竞得人须在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后3日内支付免租期届满后的首三个月租金。
(2)租金不含税,出租人收取租金时仅开具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3)商铺出租范围内其中有565平方米的商铺已有租约,竞得人需按规定执行原租赁合同,免租期满前该565平方米商铺的租金由出租人收取,免租期满后该565平方米商铺由竞得人收取租金。
(4)物业管理费从合同开始日期起按交易资产面积由竞得人承担(目前为11元/平方米/月)。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递增不低于0.5元/平方米/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100002932-0005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6、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必须与竞投报名名称一致。
7、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3-20日18: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8、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万元,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点击【电子交易】注册,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3-22下午18:00时,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
五、竞投时间
请已成功报名的竞投人在2023-3-27日10:00时前登录相应网站到【电子交易】模块,阅读电子公开竞投操作与规则说明并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六、合同签订时间:若竞得人在2023年4月1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七、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金额退回未竞得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竞得人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刘生13928919911、徐生18312666452
交易机构名称: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交易机构地址: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320室 联系电话:020-26256622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2月2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广州、佛山、中山三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快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实施《广佛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
目前,注册地在广州、佛山、中山三市提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机构超过两百家。《备忘录》提出了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监管、加大联合培训、强化行业自律等工作方式,旨在进一步加强三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互助与信息共享,强化三市跨市环境监测业务监管。
《备忘录》的印发实施,加大了三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通报等形式,持续强化对跨市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倡导行业自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促进三市环境监测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近日,由广州市港务局负责建造的大型溢油应急船舶在江西湖口顺利开工,广州市港务局市管一级调研员马新志参加了开工仪式。
该船舶总长约75米,满载排水量3800吨,航速16节,续航能力3000海里,自持力15昼夜,溢油回收能力400m³/h,浮油回收舱溶剂达1100m³,采用双全回转舵浆全电推进方式,是国内首艘由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华南地区最大的一艘溢油应急船舶。船舶建成后,主要承担广州及珠江口水域重大溢油应急事故反应守护任务,配有溢油监视及光电跟踪监控系统、对内对外通讯系统,可作为海上溢油应急指挥船,同时兼备一级对外消防能力(FF1),可对海上事故船舶进行紧急救助和拖带,将为广州乃至粤珠江口港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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