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这五年走出制造业大市生态文明的康庄大道!
过去五年,佛山披荆斩棘、锐意革新,走出了一条制造业大市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荣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创国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五年时间,佛山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构建“大环保”格局和“大治理”“大监管”模式,不仅绘制了一幅幅水碧、岸绿、天朗、气清、土净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画卷,提升了城市宜居水平和群众幸福感,还不断筑牢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根基,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实助力。
未来五年,佛山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做好抓实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四大领域,推动攻坚目标、减排路径、治污方式、治理体系四个升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辟生态文明新境界。
水绿
多措并举 强化水环境治理
河流是滋养城市的命脉,是城市赖以生存的根本。
走近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涌,清澈的水流蜿蜒而过,几条渔舟泛游其中,宛如美丽画卷。
“这里有水有树,绿化好,空气清新,环境很宜人。”闲暇之余,家住河涌附近的梁伯总喜欢在此散步。
这样恬静宜人的画面,数年以前并不常见。由于早期生活、生产废水肆意排放,堤田涌一度不受周边居民待见。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近年来佛山市通过大力新建污水管网、黑臭水体整治和河涌排污口清理整治等多项攻坚行动,逐步扭转了堤田涌的乱象,获得了不少市民的认可。
堤田涌的改变,是佛山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道缩影。
据了解,近年来佛山创新构建治水工作体系、管理体系、监督体系,确保目标清晰、任务清晰、数据清晰、结果清晰、责任清晰。不断着力强化加强饮用水源巡查,以及完善饮用水源风险防控预案体系,通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连通河涌整治,突出小流域中各河涌的统筹协同治理,全面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据统计,2021年,佛山全市14个国省考断面首次全面达标,优良比例为78.6%,劣Ⅴ类比例为0,特别是国考沧江水闸、省考漫水河河口(噉咀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的考核标准。市考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20年底的35.59%下降到16.67%。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不断巩固,新增消除50条农村黑臭水体。
天清
精准施策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蓝天白云与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紧密相连。过去五年里,佛山市紧抓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焦点问题,精准施策、科学治污,采取六项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全面改善。
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拥有大量铝型材、建筑陶瓷、日用玻璃等传统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为完善分级管控体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督促企业淘汰整治各类高污染燃料锅炉、生物质锅炉。
全面完成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首创“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应用黑烟车电子抓拍、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固定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手段,成为移动污染源监管的全国样板。
VOCs重点企业一直是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关键点。为实现精准施策,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效能,近年来佛山全市累计整治提升VOCs重点企业2400家,重点推进家具制造、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升级治理和源头替代工作,先后建成多个家具、汽修行业集中喷涂中心,得到了不少企业的认可。
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消息,2021年,佛山全市优良天数比例85.5%,全年细颗粒物(PM_2.5)保持稳定,连续两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PM_2.5、PM_10达到省考核要求,除臭氧外空气环境质量六项指标五项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土净
多元发力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是万物生长之基,良好的土壤生态是一座城市追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佛山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壤环境状况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
随着近年来佛山村改工作如火如荼进行,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介入,完成佛山全市1025个村级工业园基础信息收集,结合风险分级结果,筛选出6个具有代表性的工业园区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并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研判全市村级工业园的土壤污染状况提供依据。
近年来,佛山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启动“无废城市”创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铝灰渣应急处置、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
同时,为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佛山还着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等多项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鼓励试点单位积极为产废企业提供前端规范化服务,危废处理能力增至48.8万吨,整体处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关于调整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专场核酸
检测时间的通告
由于强对流天气原因,5月10日到5月13日我区将有持续性暴雨到大暴雨降水,为确保人员安全,原定5月13日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专场核酸检测取消,该专场检测调整到5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农贸(集贸)市场、冷链、批发市场、餐馆、酒店、商超、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场馆、娱乐场所、快递、外卖、工业园区、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持凭证进行核酸检测。
二、服务时间:5月16日,9:00-11:30,14:30-17:00(原定5月13日的检测取消)
三、服务地点:
四、温馨提醒:
为节省您的排队时间,请提前通过微信“粤核酸4”小程序生成本人的核酸检测二维码。疫苗受种人员接种疫苗48小时后,方可进行核酸检测。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核酸专班
2022年5月12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1、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协同处置厨余垃圾120吨/日(预留120吨/日扩建空间)、市政污泥100吨/日(预留100吨/日扩建空间)及一般工业固废,并协同处置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的生活垃圾。
2、本项目总投资约154432.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57000.15万元,设备购置费为45418.08万元,安装工程费为9250.47万元,厂外工程为17971.00万元(含进场道路、电力接入系统、取水工程等),其他费用详见可研报告(本次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费用不因投资额变化而调整)。
3、上述建设规模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果本项目因为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因素造成建设规模、内容及范围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4、本工程预计项目周期为36个月,具体视本项目建设而定。
2.3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投资范围的所有内容提供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的服务范围、主要目标、主要内容等以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目标、主要内容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用户需求书”规定和要求。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资质类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自职责。
4.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以独立投标人或者再组建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4.2.5如果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 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年 11月至2022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自备现金)。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行程卡有省内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或省外记录的,要48小时核酸阴性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否则不予进场。
因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以上条件而无法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资料提交投标文件: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⑤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如授权委托人为交易员则不需重复提供)。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7216868
招标代理: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
邮编:528000
联系人:陈工、朱工
电话:0757-88018628
传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 bjzwj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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