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后龙二街违建“耍赖”不拆?这次执行法官来了
近日
禅城城管与禅城区人民法院
强!势!出!击!
???
在禅城区后龙二街某小区的违建现场
执行法官
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后
施工人员对该违建建筑物进行拆除
拆除面积58.09平方米
此前,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两违中队接到群众投诉,有人在此处平台进行违法建设。接案后,禅城城管立即到违建现场调查取证,与小区物业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核实群众投诉的情况,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但当事人无法提供。
当事人在两栋楼之间的三楼公共平台违法搭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属于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并处以罚款。
2019年12月4日,禅城城管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立案查处结果存在异议。该案件流程经历了听证、复议后,复议委员会维持了禅城城管作出的处罚决定。
但时至今日,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且在禅城城管多次组织人员对该违建进行依法拆除时,当事人拒不配合,态度强硬。对此,禅城城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管家仔提醒广大业主
很多楼盘的公共平台
均可使用,但不能占用
在平台、楼顶、走廊通道等
进行围蔽、搭建建筑物的
都可能属于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
将会被行政处罚并责令拆除
大家不难发现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越来越常见
高楼层住户乐见其成
低楼层住户面临加装后使用性低
采光受到阻挡等问题
案情回顾
佛山某小区一楼房共有15户单元房,其中,曾某等13名业主同意对该楼房加装电梯。加装电梯计划经某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施工并已投入使用。
但居住在小区低层的业主郑某华、郑某贵认为曾某等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在原有步梯旁边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的提议、方案均未与两人沟通或协商,方案未经公示程序,侵害了其相邻权,起诉要求曾某等人赔偿其4万元。
郑某华、郑某贵:
加装电梯妨碍我们房屋的通风、采光,降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曾某等13户业主:
加装电梯方案经过相关业主表决,以超过2/3的票数通过。
方案通过后,相关公告也张贴在楼道显眼位置。郑某华、郑某贵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合理要求或异议,表明其同意加装电梯。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加装的电梯体积不大并采用钢化玻璃封闭,对郑某华、郑某贵房屋的通风、采光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从景观角度来看确会产生一定影响。酌定曾某等人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对郑某华、郑某贵作出补偿。
一审判决后,郑某华、郑某贵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楼房电梯的加装符合《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对改善案涉楼房整体居住条件、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感有积极作用。案涉楼房的住户应以文明、友善、宽容、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置权利冲突。
经实地勘验,案涉楼房在加装电梯后客观上对一方当事人的日照、采光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加装并正在使用电梯的住户依法应当向受影响且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给予适当赔偿。
最终,佛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旧楼加装电梯引发的案件,在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专门对此规定了相应的多数决程序,为该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具体的规则。
对于小区增设电梯施工,若已经依法征得了多数业主同意,并通过了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再依法进行的电梯施工行为是合法行为,其他相关业主不得妨碍或阻止该施工行为,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等理由反对和阻挠施工,显然不属于正当行为。
旧楼加装电梯其实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物质生活上升的体现,可以解决老人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并从中积极协调,而邻居也应多沟通,那一切就都很美好啦!
缓缓流动的汾江河水、整齐排列的乌蓬舟楫、古朴悠久的石板小路、工艺精湛的祠堂建筑……内敛安静、沉稳雅致的汾江河,流淌着佛山古镇的兴衰变迁以及老佛山心目中的情怀与记忆。
汾江河为北方水路至广州必经之地,自古就有着“物流大动脉”的重要地位。“舸舶之停泊者鳞砌蚁附,中流行舟之道至不盈数武,桡楫交击,争腾沸喧,声越四五里”,寥寥几字,就将当时汾江河畔的繁忙盛况展现得淋漓尽致。
除此以外,还有“四方商贾之至粤者,率以是为归”,“川广云贵各省货物,皆先到佛山,然后转输南北各省”这样的历史记载,均体现出了汾江河的显赫地位。
说到汾江河,就不得不提及浓缩着历史上佛山古镇经济发展辉煌时期影子的正埠码头。正埠码头位于永安路北面路口,由于正接了佛山的主要交通枢纽汾江河,正埠码头逐渐成为了汾江河众多码头中最具规模者,也是外地登岸进入佛山古镇的第一站,北方南来的客商及其南来北往的货物都在这里上落。
明朝中叶以后,佛山成为南方商业和手工业重镇。明末,佛山与汉口、景德、朱仙并称天下“四大名镇”,清初,佛山达到一个鼎盛期,与京师、苏州、汉口并称天下“四大聚”,城中形成“三圩六市九头八尾十三沙二十八铺”的商业中心。
因水而兴,因水而聚,汾江河的兴盛,带来了行业的集聚发展,彼时佛山的很多街巷都是以行业命名。
如上沙街是佛山竹器业的聚集地,亦被叫做“竹器街”。上个世纪,陆路交通运输尚不发达,竹子的运输基本上靠水路。由于靠近上沙街的汾江河河段水流较为缓慢,因此不少人都喜欢在此“起货”,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为了佛山竹器业的聚集地。
走进繁华时期的“竹器街”,每家竹器店门前都挂着各式各样的竹制品,竹箩、竹盘、竹笼......每件手工器具的背后,都记载着每一种手工行业的兴衰变迁,都刻画着每一个“匠人匠心”的故事,给人以朴实、古老的质感。
上沙街的竹器业如今早已没有往昔的繁荣,但在老佛山的心目中依旧是一块响当当的“金漆招牌”,珍藏着无数人的珍贵回忆。
水的兴盛,还促进了民俗文化的繁荣发展。“紫洞艇”就在当时而扬名。人们将普通的船艇加以改造成工艺精湛、装饰豪华的游艇,并对外出租进行商业性经营,让人们可以在河上欢聚亲友、唱歌行乐、吟诗作赋,这也成为了近代新的民俗之一。
“紫洞”也成为了对岸边游艇的俗称,人们到“紫洞”喝艇仔粥,往来的游艇络绎不绝,即使在夜晚,灯火也把关帝庙映衬得更加生机勃勃。
岭南文化壮美,广府文化秀美,都是佛山这座城市的灵魂与血脉。在汾江河与东平河间,众多历史建筑、特色街区、民俗印记连珠成串,构建了岭南文脉轴线。
汾江河作为岭南文脉轴线的起点,其商贸文化、建筑文化、水系文化、祠堂文化等,串联起了佛山古镇的兴衰变迁。如今,汾江河经历了历史岁月的沉淀,将全新的故事娓娓道来。
复建的水上关帝庙在汾江河畔展露着全新的色彩,三间三进结构、镬耳封火山墙、绿色琉璃瓦屋面、正脊衔精美石湾陶塑……精心复建之下,水上关帝庙成为了一座崭新、又具有古代岭南风格的庙宇式建筑。
“红船才俊,耕耘于斯,成名于斯。”缓缓汾江,还传唱着抑扬顿挫、腔调激昂的粤剧。复建当中的琼花会馆和忠义乡牌坊,将继续承担着把粤剧文化在岭南热土上薪火相传的重任。“梨园歌舞赛繁华,一带红船泊晚沙。但到年年天贶节,万人围住看琼花。”声声入耳、扣人心弦,汾江河畔的粤剧声,还将进一步唱进更多人的心中。
汾江河畔建筑楼宇拔地而起,高高伫立,将汾江河的美景一览无余,收入眼底。现代建筑与传统庙宇交相辉映,似在默默地回忆着当时佛山八景之一——汾流古渡的喧闹盛况。
汾江河不远处商圈林立,抒写着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新面貌。永安路东侧的东方广场商贸城,各大潮流品牌进驻,成为了商业潮玩地;西面国瑞升平里则大部分保留民初仿巴洛克式、南洋式中西混合建筑的旧貌,彰显着岁月沉淀的优雅。
修旧如旧,活化升级,传统的岭南文化正以全新的方式,吸引四面八方的游客前来参观,于一步一景中,感受岭南文化的独特魅力。
汾江河见证着佛山古镇的辉煌与变迁,今虽码头繁忙交易盛景不再,但其作为岭南文脉轴线上的重要起点,至今仍有着重要的文化价值和地位。不妨抽出时间,来到汾江河畔、升平桥旁,静静倾听历史岁月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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