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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时间:2022-06-09     人气:61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1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10号文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对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220kV文平甲乙线#1-#10、110kV雷文联线#1-#13架空线路及同塔段110kV雷文联线#13-#17(文东线#1-#5)架空线路进行迁改,并实施配套通信改造工程。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1589471.5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220kV、110kV线路电气部分、土建部分、光纤通信部分、室内T接场部分、10kV迁改部分、市政管线迁改部分、通信管线迁改部分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 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2.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须满足)


4.2.4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南方电网基建〔2021〕6 号文2020年220kV基建电网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投标人须提供南方电网基建〔2021〕6 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须满足)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 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7.1 对投标人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1)对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2对投标人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委派)


(1)对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4造价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造价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7.5资料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资料员1名,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电压等级220KV(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


4.9.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须满足)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 8 时 30分,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  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中标人须负责办理停送电、调试、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视为中标人违约及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通电投入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之前,中标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彩凤、李宝欣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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