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1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东小片区-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路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10号文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对220kV文平甲乙线、110kV雷文联线、文东线220kV文平甲乙线#1-#10、110kV雷文联线#1-#13架空线路及同塔段110kV雷文联线#13-#17(文东线#1-#5)架空线路进行迁改,并实施配套通信改造工程。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1589471.5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220kV、110kV线路电气部分、土建部分、光纤通信部分、室内T接场部分、10kV迁改部分、市政管线迁改部分、通信管线迁改部分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 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2.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须满足)
4.2.4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南方电网基建〔2021〕6 号文2020年220kV基建电网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投标人须提供南方电网基建〔2021〕6 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电力工程施工的单位须满足)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 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7.1 对投标人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1)对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2对投标人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委派)
(1)对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4造价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造价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7.5资料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资料员1名,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电压等级220KV(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
4.9.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须满足)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 8 时 30分,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 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中标人须负责办理停送电、调试、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视为中标人违约及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通电投入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之前,中标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彩凤、李宝欣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购置2022年度检测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S0053
项目名称:购置2022年度检测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8,8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置2022年度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8,8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2022年度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对应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2022年度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48,88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52号
联系方式:0757-86232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230148
项目概况
农产品检测实验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FS-2022038
项目名称:农产品检测实验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4,0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产品检测实验物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4,06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检测实验物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检测实验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系统提交;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9406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方式:0757-82262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8楼
联系方式:0757-8338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7-8338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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