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可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三、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暂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自身发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四、进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时效性
各地要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的衔接,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乡镇(街道)审批额度,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疫情严重地区可由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结合实际,明确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具体情形、救助标准和救助时限,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积极应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办理效率。
五、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
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帮助遇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解决外来滞留人员用餐、住宿等问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六、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各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民政部 财政部
2022年6月2日
(HCCJ2022-2)
受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拟一批物业通过招租,定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荷城街道明华路9号(旭日锦洲小区)首层商铺20宗等物业等物业(如下);
出租物业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结构 |
面积(㎡) |
用途 |
现状 |
所在楼层 |
租赁期限 (年) |
招租底价 (元/㎡/月) |
竞价幅度 |
1 |
明华路9号1座101 |
框架十七层 |
141.24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2 |
明华路9号1座102 |
框架十七层 |
132.69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3 |
明华路9号1座103 |
框架十七层 |
118.11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4 |
明华路9号1座104 |
框架十七层 |
144.29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5 |
明华路9号1座105 |
框架十七层 |
132.69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6 |
明华路9号1座106 |
框架十七层 |
118.11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7 |
明华路9号2座102 |
框架十七层 |
134.24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8 |
明华路9号2座103 |
框架十七层 |
119.21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9 |
明华路9号2座104 |
框架十七层 |
145.27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0 |
明华路9号2座105 |
框架十七层 |
134.23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1 |
明华路9号2座106 |
框架十七层 |
119.22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2 |
明华路9号3座101 |
框架十七层 |
129.43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3 |
明华路9号3座102 |
框架十七层 |
119.87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4 |
明华路9号3座104 |
框架十七层 |
96.05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5 |
明华路9号7座105 |
框架十七层 |
80.86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6 |
明华路9号7座106 |
框架十七层 |
92.22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7 |
明华路9号7座107 |
框架十七层 |
116.4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8 |
明华路9号8座101 |
框架十七层 |
121.79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19 |
明华路9号8座102 |
框架十七层 |
91.45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20 |
明华路9号8座103 |
框架十七层 |
115.47 |
商铺 |
空置 |
首层 |
5 |
35 |
2 |
2.出租用途:见明细表(水电需租户自行开通)。
3. 合同年限:5年;
4. 交易底价:详见《出租物业明细表》;
5. 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租赁合同);
6. 租金递增情况:在租赁期内,商铺前二年租金不变,后三年按前一年租金递增10%计算;
7. 投标保证金:2000元/宗;
8. 履约保证金:商铺按3个月的租金计收。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物业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物业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6 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投标人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凭转账凭证,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提交到财务室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事项咨询联系电话:0757-88825880,联系人:周小姐。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2年 6月 1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投标人请于2022年 月 日 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出租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八、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一定幅度的递增(每宗物业递增幅度详见《出租物业明细表》);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88826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
招标人:荷城街道荷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27003
2022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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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社保卡持卡人本人凭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卡面所示银行的营业网点就可以办理激活业务,其实所谓激活业务,就是设置金融账户密码。
如不在参保地居住,需要在异地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退休人员,建议先拨打卡面所示服务银行电话咨询国内网点激活方法。
能否代办?
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业务不能代办,须由本人办理。如果家里老人因行动不方便,不能前往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业务的,可以联系拨打卡面所示服务银行电话进行咨询,请银行提供上门激活服务。
办理激活只需凭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便可。对于确有困难暂无法办理社保卡激活及办理社保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会使用原银行存折账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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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指南
开始办理: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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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始办理
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选择一个社保卡金融账户,点击“下一步”。
确认信息:核对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4、办理成功
办理成功:办理成功后,养老金将发送至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业务咨询:点击“业务详情”,可查看当前状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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