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广州千年古运河重焕新机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正在黄埔动工 先期项目预计2024年初建成
缓缓流淌的扶胥古运河,是广州海丝文化跳动的历史脉搏,如今这段有生命力的古航道将焕发新机。
当前,扶胥运河连通工程正在黄埔区动工,未来将恢复古运河路线,形成完整内河涌的水上游览观光线,擦亮“老运河、新风貌,老城市、新活力”的海丝文化名片。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瑞琪 通讯员郑嘉俊
古代扶胥:自此出海 溟渺无际
作为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扶胥古运河开凿于北宋,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成就了“舟舶继路,商使交属”的商贸繁华景象,肩负起了沟通中外的重要历史使命。1994年6月扶胥古运河遗址被列为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
沿着扶胥古运河一路寻访,可以看到沧海桑田的历史痕迹。在有着600多年悠久历史的穗东街道南湾村,有着一块足有三层楼高的古海蚀岩——常春岩。“常春岩”这三个刻在石壁上的大字依稀可见。据悉,这是明代大书法家陈献章,著名理学家湛若水等人游历至此处时,由陈献章手书于此,至今已有500余年。如今,一个雨亭盖在石壁上,保护着这三个字,免受雨水的侵蚀。
村里老人介绍道,数千年前,这里曾是古海岸的一部分,后来由于陆地抬升,珠江口前移,海岸线退缩,原岩崖前的海洋已变为陆地。
不难发现,扶胥古运河堪称“一河串古今”,它的周围散落着历史文化古迹,仅在穗东街道,就集齐了古庙、古塔、古树、古桥、古建筑等。如今走在古运河遗留下来的河涌边,小桥流水,青砖绿瓦,百年宗祠,秋风古堤,处处诉说着一段与海上丝路有关的历史记忆。
据史料,扶胥古运河在隋唐及以前就已兴起了。魏晋时期,已有古斗村(即庙头),船只放洋启航之地,也是外国船只到达广州的第一停靠站。唐朝时,古斗由村发展为南海镇,后更名为扶胥镇,港口命名为扶胥港,成为海外到广州的第一站。
到了宋朝,由于黄木湾前风大浪高,影响海船停靠,为了提供更安全的运输通道,便顺着东滘涌开辟了扶胥古运河,由此达到了鼎盛时期。明清之后,由于水道淤积,扶胥港逐渐衰落,后港口功能西移。
现代运河:见证广州开发区诞生
从另一个维度上看,这个项目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扶胥古运河是见证了广州开发区起源的历史之河。
1984年,广州开发区的选址研究点就在横滘河上,其正是扶胥古运河的一段。由此,广州开发区的建设者在这大片的滩涂和蕉林上走上了筚路蓝缕的创业之路,一如北宋年间人们开凿扶胥古运河河道般艰辛,不由感叹古往今来奋斗足迹生生不息。
河道疏通,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构建良好循环功能的水生态系统,更是关乎区域的发展大势。当前,黄埔区谋划了“三城一岛”空间联动发展规划,正加速推进广州海丝城规划建设。扶胥古运河是广州海丝城的历史溯源之“根”,黄金水道之“脉”。若将其比作一篇正待起势的“水文章”,这里便是点睛之作,将为沿途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河道疏通:让文化遗产惠民
因历史变迁,现状部分河道已无法连通。对此,黄埔区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研究多时,决定恢复其历史水脉,重现千年运河盛景。项目总投资约1.39亿元,先期项目预计2024年初建成。如今,庙头支涌、西滘涌段被纳入扶胥运河连通工程,正在施工中。
据黄埔区水务局介绍,扶胥古运河两岸建设将学习借鉴京杭大运河等先进经验,聚力打造底蕴深厚的古运河文化高地,突出“水清、岸绿、河畅”,通过连通修复古运河,传承好诸如古渡文化、粤剧文化等古运河文化,书写“人与运河、城与运河”的故事。
此外,项目通过碧道贯通工程缝合城市,碧道连城,以骑行道、慢跑道、漫步道贯通缝合城市,增强滨水空间可达性,将城市活力导入滨河空间,让市民生活重回水岸。古运河焕发新风采,盛景画卷铺展开来。近期,黄埔还将在东滘涌、墩头涌增设游船码头,对河道进行清淤,达到一定吃水深度,使得西滘涌、墩头涌、夏园湖、庙头支涌、南海神庙湖形成完整内河涌的水上游览观光线。
(广州日报 2023年7月7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国资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业和园林局、广州空港委,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重点商业功能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广州市重点商业功能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pdf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榄田村机耕路硬底化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Y00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榄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82038.01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高明区更合镇榄田村机耕路硬底化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内容为水泥稳定碎(砾)石、水泥混凝土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73834.21元,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部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投标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仟陆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榄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28837263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5号3座1311之一商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5732123
传 真:
电子邮件: 1134895988@qq.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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