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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7-27     人气:837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FS01QY24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900,0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

  2. 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Z0123FS01QY24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佛山市禅城区“都市型工业”高质量建设行动指南课题研究

1项

小写:900,000.00

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3) 简要服务要求:禅城区产业现状调研: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内发展较为成熟的产业园区运营商进行深度调研访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文件方式

  (1)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

  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9550 8802 1256 0000 20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6)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

  联系方式:823408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32052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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